筑牢核与辐射安全防线,“严慎细实”护万家安澜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05 00:59:25 浏览()次

当浓浓的年味儿还萦绕在身边时,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的监督员们已闻令而行。

近日,东北监督站第一时间启动红沿河核电厂3号机组第九次换料大修(以下简称H309大修)核安全监督检查,以“人在场、心到岗、责到位”的担当,为全年核安全监督工作筑牢开局之基。

祖国边陲,从皑皑雪域到无垠海边,从静谧深山到苍茫戈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的身影遍及四方。他们以“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为万家灯火守护安澜。

“十四五”以来,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坚持固本强基、提升能力,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发展,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更加成熟,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压实全链条责任,持续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

近日,在全国多个“华龙一号”核电基地,核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在浙江苍南、广东惠州,“华龙一号”正在进行商用前的调试;在山东招远、江苏徐圩,“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

“十四五”以来,我国在核电安全运行业绩上,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在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等环节,我国全面落实最高安全标准和最严安全要求。核电机组保持良好安全纪录,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2级及以上运行事件/事故,未对公众和环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在运及核准在建核电机组共112台,装机规模达1.25亿千瓦,已成为世界第一核电大国。2025年,核电发电量约47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8%。“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核准9台机组,进入核电批量化建设的新阶段。

实现良好的安全业绩,离不开有效的核安全监管。

法规标准,是核安全监管的“度量衡”。“十四五”以来,我国核与辐射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优化完善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核设施环评等制度,首次设专章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作出法律规定。积极支持原子能法颁布出台。制定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部分法规老旧、新兴领域标准空白等难题。

“十四五”期间,我国始终实施独立的核安全监管,不断优化核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体系,形成包括总论、57份二级指南和700余份三级程序在内的制度文件。印发《“十四五”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工作试点实施计划》,同步提升行业风险管理科学性和政府安全监管有效性。开展核电安全健康档案试点,实行“一机一档”,完成一万余份运行核电机组异常状态报告的收集整理。建立行业经验反馈集中分析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和典型事件,加强原因分析和举一反三。

监管队伍是核安全守护的核心力量,我国核安全监管队伍始终坚守“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核安全监管系统化、专业化建设。

“包打听、跑断腿、婆婆嘴”是现场监督员总结的“工作秘诀”。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杨义平介绍:“‘包打听’是主动获取信息,在现场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保持一种质疑的态度;‘跑断腿’是要把问题信息搞准,少听汇报多去现场、亲眼核实。‘婆婆嘴’就是对内要及时报告,现场情况要做到如数家珍,对外要敢于指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等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工程项目投入运行背后,离不开核安全监管队伍的坚守。通过创新实施伴随式审评和保障性监督,派驻专业精干监管人员常驻现场,安全问题得到高效研究处理。

近年来,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范围的核安全检查和专项行动。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动真碰硬惩处违法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行业通报、重要问题向集团反馈等式,强化震慑警示。

作为专门的核安全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严格监督管理,压紧压实核电集团的核安全管理责任,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绝对责任、最高标准、体系运行、经验反馈”的要求,实现高水平核安全。

在“十四五”期间,积极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印发实施《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明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全面责任、企业集团管理责任,厘清提供设备、工程、服务等单位的相关责任。督促核电集团制定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核安全责任清单,突出安全导向,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强化国内外核安全动态、政策动向和趋势变化研判,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消除和化解识别出的风险隐患。

全域抓实辐射监管,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目前,全国现存17.8万枚在用放射源和35.75万台(套)射线装置,辐射安全总体受控。

组织电子辐照加速器检查、开展伽马探伤行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保障放射源、射线装置管理安全有序。

在江苏,工业射线探伤、放射诊疗等领域有了标准化建设指南。近年来,江苏创新风险导向监管,分领域、渐进式推动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最新版《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南》为参照,以评估为手段,指导企业建立一套以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自主管理体系,常态化排查治理风险隐患。

在上海,放射性废物豁免及解控管理规定出台。上海市为依法依规处置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促进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履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主体责任,对符合要求的放射性废物规范化实施豁免、解控,降低环境辐射风险。

辐射环境监测是核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耳目”和“哨兵”的作用。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已形成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重点核设施周边辐射监督性监测网络。

“十四五”期间,我国高效运行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布设1835个国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对53个国家重点监管设施实施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及监测质量考核通报机制,监测数据获取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

2025年4月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守牢美丽中国建设核安全防线”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李治国介绍:“在环境影响方面,多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一直保持良好,与上世纪80年代天然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相比,我国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没有明显变化。”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也在不断加快数智化建设步伐,将科技作为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研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手段,以科技赋能安全监管。

“十四五”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现数智化升级。通过建设核安全大数据中心,丰富7个主系统、17个业务子系统功能,为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等业务提供有力支撑。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实现19项行政许可一网通办,推动12类电子证照应发尽发和共享应用。建立国家和各省份联网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建设高风险移动源在线监控平台,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升级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扩大核安全“朋友圈”,贡献中国监管智慧

面对核安全的全球性挑战,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

“十四五”期间,我国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核安全治理,认真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务实推进核安全多双边合作,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担当,为推动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

2025年6月29日至7月11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应中方邀请来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IRRS)。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成绩,高度赞赏中国政府对标实施IAEA安全标准,认为“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是坚实、有力、可靠的监管机构,在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建立有效完善的核安全监管体系以及培育健康的核安全文化方面持续取得显著进展”。

“十四五”期间,在国际公约履约方面,我国持续实现突破,交出优异的履约答卷。在《核安全公约》第八、九次联合审议中获评1项良好实践和8项良好业绩,得到各方高度肯定。圆满完成第七次、第八次《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履约,其中第八次履约获评4项良好实践和6项良好业绩,为历次履约活动中,各履约国获评良好实践、良好业绩数量最多的一次。

与此同时,我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保持紧密合作,持续参与国际核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为提升全球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贡献中国智慧。

2025年12月8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代表团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委员会第58次会议。会议期间,代表团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埃尔维乌举行会谈,商讨核安全合作重点事项,表示将共同积极推进核安全监管的现代化,以应对人工智能、聚变、小型模块化堆等技术快速发展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带来的新挑战。

在多双边合作领域,我国核安全“朋友圈”持续扩大,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我国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经合组织核能署(OECD/NEA)等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核电运行安全大会、亚洲核安全网络指导委员会等多边活动。举办第十五届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深化与法国、俄罗斯等主要核能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与22国签订核安全合作协议。设立中国—巴基斯坦核安全合作中心,助力核电“走出去”战略实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核电步入建设投运“双高峰”的第一年。我国将扎实推进“十五五”核安全规划印发实施、核安全监管力量决策部署落实、法规标准体系现代化建设、重点项目和核设施安全监管、辐射安全与环境监管等工作,加快建成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十五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质量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