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公益诉讼起诉指导性案例。作为在公益保护领域的鲜活司法实践,这批案例通过“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同时,以指导性案例诠释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让这一根植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在实践中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为何在此时以“起诉”为关键词发布指导性案例?案例有何特点?“十五五”开局之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怎么干?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何发布以“起诉”为关键词的指导性案例?
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成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遵循。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积极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明确强调以公益诉讼“可诉性”为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起诉指导性案例,既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的司法回应,也是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时期,通过案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起诉标准、引领公益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徐向春说。本批发布的案例,注重将有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受损事实、法律明确授权等“可诉性”基本要素,贯穿办案每一个环节,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全国检察机关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践行公益保护使命,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历经十余年探索积累,在办案领域不断拓展、办案成效不断凸显中迈向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高度重视和更高期待,也对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批案例精准对接立法需求,涵盖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认定,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程序,民事公益诉讼独特制度价值发挥,多主体法定责任厘清等,既体现了实践中的创新探索,也回应了立法中的重点问题,为法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实践样本。
5件指导性案例有哪些主要特点?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包括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诉商城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件案例,均为起诉案件。这批案例立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精准司法监督促使责任主体全面整改,既实现了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更以司法刚性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资源合理利用。同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引导相关行业守法经营,构建起司法权与行政权协同共治的新格局,让制度成为激活行政机关履职内生动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的重要载体,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效能跃升,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价值。
准确选择公益诉讼办案类型,实现公益保护最优效能。检察机关依法客观、全面开展调查,精准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区分选择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确保办案方式与案件特点、公益保护目标高度契合。如湖南省检察机关督促综合整治“锰三角”矿业污染公益诉讼案中,矿业污染时间跨度长、遗留问题多、责任追究难、违法情形多样,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定位,基于行政监管专业、高效的职能优势,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出发,为及时有效保护公益,优先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针对侵权主体明确、公益损害较重,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后仍无法实现公益保护的,以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责任者的环境侵权责任,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客观全面行使调查权,筑牢案件办理事实根基。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针对相互矛盾、影响案件基本事实认定的证据,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询问、调取书证、咨询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调查取证,对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A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内蒙古包头案),检察机关全面调查核实,准确查明事实,依法提起诉讼,最终推动企业以“清除污染源—修复污染土壤—阻断传输扩散—长期监测”的修复治理路径,投资188万余元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实现了对危险废物填埋区土壤和地下水的有效保护。
深入践行高质效办案要求,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此次发布的案例始终将这一履职要求贯穿在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通过精准司法监督促使责任主体全面整改,既实现了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也引导行政机关、相关行业树立依法履职、守法经营的理念。如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T医院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行为,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适用禁止令和先予执行等措施,彻底消除放射性污染重大风险。
“十五五”开局之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怎么干?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关键节点。徐向春告诉记者,全国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最高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加强公益诉讼”的目标,一体抓实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实现公益诉讼检察更高质量发展。
配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尽快出台,全面抓好贯彻实施。徐向春说,“今年,最高检将配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尽快出台,全面抓好贯彻实施,部署、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对14个法定领域办案结构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更好履行法律赋权,分类统筹抓好各领域办案工作,并同步着手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配套机制。检察公益诉讼法出台后,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优化办案结构,持续加强法定领域办案工作。2026年,最高检、各省级检察院带头直接办理一批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最高检将部署、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对14个法定领域办案结构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以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更好地履行法律赋权,分类统筹抓好各领域办案,充分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
抓实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编制重点领域、重点类型案件立案标准、结案标准等办案质效标准,制定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发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各领域办案指引,逐步实现14个法定领域全覆盖。持续开展高质效案件点评培训,推动各地办出更多有影响力、具有规则指引价值的好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