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4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6-20 12:51:56 浏览()次

  本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6月17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4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并对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4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7件,罚款数额达4107.3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73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65件;移送行政拘留共28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01件。

  与3月情况相比,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72%,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69%。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66%,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基本持平。

  1月~4月,浙江省适用《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56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80件,移送行政拘留13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9件。广东省共计513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8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10件,移送行政拘留3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3件。福建省共计34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28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5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8件。山东省共计26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5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71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46件,移送行政拘留80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件。江苏省共计19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3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7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34件,移送行政拘留35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

  1月~4月,辽宁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9件,罚款数额3864万元,约占全国25%。内蒙古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4件,罚款数额1661万元。黑龙江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0件,罚款数额2248万元。

  田为勇说,5月12日,环境保护部对一季度环境质量改善较慢且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的10个地市进行通报后,安徽、湖南、江西等地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安徽省政府召开环保工作约谈会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强化综合施策;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印发《阜阳市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徽省宿州市政府印发《宿州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宿州市清理整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环保工作约谈会,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湖南省常德市出台了《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通知》,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系列环保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违法排污、企业未整改关停到位、空气质量下降等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