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的湖北省“十四五”鸟类保护成绩单显示,全省记录鸟类达615种,占全国总数的40.86%;越冬水鸟数量突破114万只,较“十三五”末增长75.9%。
湖北省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针对朱鹮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探索出一条“跨区域协同、系统性治理、法治化护航、社会化参与”的新路径。
坚持高位推动,构建“跨省域”保护新格局
朱鹮活动范围广、迁徙能力强,单一行政区划的保护往往存在盲区。为此,湖北省坚持系统观念,主动打破地域藩篱,构建协同保护体系。建立省际联动机制,推动交界县市与相邻省份签订联合保护协议。孝感大悟与河南罗山及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订《朱鹮联合保护协议》,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与联合巡护机制。2021年以来,依托这一机制成功追踪并护航从河南自然迁徙至湖北的野生朱鹮50余只,实现了“一方发现、双方联动”。
完善省内统筹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林业部门牵头,财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在黄石大冶朱鹮迁地保护项目中,各部门统筹协作,历时两年,于2024年底顺利完成首批20只朱鹮跨省调入并成功实施野化放归,开启湖北省朱鹮野外种群重建步伐。
强化科技智力支撑,联合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及邻省保护区专家团队建立省级智囊团。在专家指导下,孝感大悟县培养了一支本土监测队伍,通过GPS无线电跟踪等技术,精准掌握朱鹮觅食、夜宿规律,为科学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坚持系统治理,实施综合修复
湖北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朱鹮等珍稀物种营造优质栖息地。
筑牢迁徙“安全屏障”。“十四五”期间,全省确定了6条候鸟迁徙通道、58处重点保护区域,重点鸟类栖息地实现监测全覆盖。在朱鹮重点活动区域,大力推进水系连通、河道清障等工程,常态化开展水环境监管,确保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稳定达标,为朱鹮提供丰富优质的食物来源。
实施生态修复攻坚行动。全省大力实施国土绿化与水土流失治理,“十四五”期间,累计修复退化湿地10.56万亩、退耕还湿14.99万亩、生态补偿29.91万亩。大悟县通过“客土改良+生物固碳”等技术,将昔日废弃矿坑变为绿洲,吸引了包括朱鹮在内的众多珍稀鸟类栖息繁衍。
推行“朱鹮友好型”农业。引导保护区及周边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杜绝使用剧毒农药和鼠药,鼓励保留传统农耕方式。在朱鹮活动区广泛发布保护公告,规范农户生产生活行为,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坚持法治护航,筑牢最严密司法防护网
湖北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探索监督机制创新。创新建立“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物种保护问题,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实地勘察、公开听证,厘清监管职责,督促出台专项保护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常态化巡护监测机制。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行动。在朱鹮繁殖等关键期(每年1月—6月),加密巡逻频次,重拳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用法治力量为珍稀物种保驾护航。
建立司法修复基地。公安、林业、司法等部门在重点区域挂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探索野生动物生态检察模式,确保生态保护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坚持共建共享,凝聚“全员化”护鸟向心力
湖北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建强基层管护网络。构建“保护区+信息员+农户”的基层管护体系,优先聘用当地村民担任生态护林员和巡护信息员。乡镇志愿者与沿线村民组建联合管护专班,从监测觅食轨迹到排查安全隐患,为朱鹮营造安全栖息环境。
强化科普宣传教育。结合“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广泛开展物种保护科普宣传。大悟县不仅吸引了54只朱鹮安家,更有多达1.8万只白鹭在此繁衍,爱鸟护鸟已成为当地群众的行动自觉。
引入社会监督力量。积极吸纳“益心为公”志愿者、环保组织、摄影爱好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和巡护。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汇聚“多双眼睛盯隐患,多双手臂护国宝”的合力,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