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平均电力碳足迹因子降6.9%,电力行业清洁化程度越来越高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11-03 08:55:12 浏览()次

生态环境部近日正式发布2024年电力碳足迹因子,这是继今年1月首次公布2023年数据后,我国第二次进行此项数据公布,标志着电力碳足迹因子常态化更新机制正在稳步建立,为服务企业碳核算提供了坚实、动态的数据基础。

数据显示,全国平均电力碳足迹因子已从2023年的0.6205 kgCO₂e/kWh,下降至2024年的0.5777 kgCO₂e/kWh,降幅达6.9%。这一持续下降的清晰信号,为企业准确评估自身用电的碳排放并追踪减碳成效提供了关键依据,更是我国积极应对国际碳关税、在全球环境事务中维护自身数据话语权的战略举措。

而随着本次数据的公布,各类型的电力碳足迹因子发生了哪些变化,驱动其持续下降的核心动力是什么,这些碳足迹因子在企业产品出口时有哪些应用场景等,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各类型碳足迹因子有增有降,如何体现科学性?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张晶杰介绍,今年的数据测算,在量化方法与上年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了案例样本数量、提高了实测数据比例。以测算数据结果来看,因子有增有降。

记者对比发现,2024年,我国燃煤发电、燃气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电力碳足迹因子下降幅度较大,分别同比下降2.1%、6%、4.59%、11.6%;水力发电、光热发电、全国综合风力发电(包括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电力碳足迹因子有所下降,但变化不大;核能发电碳足迹因子与2023年结果相当。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输配电因子(含线损)约为0.0327kgCO2e/kWh,不含线损为0.0046kgCO2e/kWh,相比2023年不含线损碳足迹因子0.0036kgCO2e/kWh,同比上升27.34%。在其他因子均下降或者持平的情况下,为何这一因子大幅上升?从其原因中,不难看出,我国碳足迹因子测算的科学性。

“与2023年相比,本次不含线损发布值因子升高,一方面是测算时,进一步扩大了核算范围,新纳入了配网工程及主要设备,导致设备获取和施工建设阶段碳排放增加。此外,测算新增了特高压工程样本,变电工程样本平均值上升,导致年均碳排放增长。”参与测算的中电联低碳处处长石丽娜和中国电科院碳中和所工程师马娜均表示,另一方面,设备样本数据发生了变化,主要包括电力碳足迹因子、运输排放因子更新为官方发布最新值,设备单位重量数据由各省公司提供的真实运行数据平均值替代供应商单一型号数据,部分设备数值略有上升,但更具代表性。

这两个因素是导致本次输配电碳足迹因子上升的主要原因。同时,本次发布增加了含线损因子。据悉,不含线损与含线损因子的区别,就像只计算商品本身的生产和包装排放,与在这基础上还加上了商品从仓库运输到消费者家中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排放之间的区别。

所谓含线损的碳足迹因子,即在发电碳排放的基础上,公平地分摊了输配电过程中因线损而产生的额外碳排放。这确保了最终由电力用户承担的碳排放,完整地覆盖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衡量电力产品在不同阶段的碳排放,科学且精细化测算输配环节本身的碳足迹情况,便于与国际测算结果对比分析。

张晶杰说,总体来看,2024年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测算方法更加科学严谨,样本数据更具代表性,核算结果更加准确、切合实际。而且,今年我国完善了电力碳足迹量化标准体系。例如,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各类电力共9项团体标准,充分保障了电力碳足迹因子量化过程的科学性与结果的可靠性。

国际数据为1.155kg/kwh,为何差距这么大?

全国平均电力碳足迹因子下降的背后,是我国电力行业清洁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实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4年,我国风电、太阳能、水电发电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2.5%、43.6%、10.9%,清洁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

而同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占比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水电发电量占比同比增长0.45个百分点,电源结构正在持续优化。

随着非化石能源的装机容量迅速增长,我国化石能源的碳排放量增长也得到有效减缓。

《中国电力行业难度发展报告2025》数据显示,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年—2024年,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21.2亿吨。其中,非化石能源发展贡献率为58.9%。电力行业结构调整对全国平均电力碳足迹因子下降的影响权重约占65%。

张晶杰指出:“2024年中国电力平均碳足迹因子下降,与我国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的总体发展趋势相一致,直观反映出我国电源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等转型举措的实效。”

但目前,国际上公布的数据并未跟我国数据进行同步。于2017年发布的国际著名碳足迹数据库Ecoinvent ver 3.1版本纳入的主要国家电力碳足迹数据显示,中国的碳足迹是1155gCO2e/kwh,也就是1.155kgCO2/kwh,而同时期美国的碳足迹是0.736 kgCO2/kwh,英国是0.673 kgCO2/kwh,德国是0.666 kgCO2/kwh,法国只有0.112 kg CO2/kwh。

可见,Ecoinvent ver 3.1的数据比我国公布的2024年数据高出一倍。如果国际以Ecoinvent ver 3.1的数据计算我国产品的碳排放量,并以此为结果收取碳关税,对我国企业并不公平。

有业内人士分析,我国平均电力碳足迹因子降幅达6.9%,这个下降速度是非常显著的。但主要问题是,目前国际互信机制并不通畅。

国际互信仍在推进,碳足迹因子有哪些应用场景?

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官方数据与国际之间的互信。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中电联持续常态化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工作。其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渠道推进电力碳足迹因子国际互信,提升因子数据的适用性和影响力是主要工作之一。

那么在这之前,我国碳足迹因子有哪些应用场景?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自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披露,以展示产品的绿色属性,和自身的环境责任担当,其中一些企业会选择使用官方发布的碳足迹因子。在与国外企业合作过程中,一些市场化的行为,使用我国官方碳足迹因子也是可以的。例如,中外头部企业会要求上游主要材料供应商提供产品碳足迹数据,用于自身范围3以外购商品和服务的核算,或以此开展低碳采购。在这些市场化应用场景中,选用官方发布的因子计算是可以的。”

然而,中国官方的碳足迹因子无法直接用于满足欧盟具有强制合规要求的法规。例如,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要求计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而且必须使用欧盟规定的方法学及其指定的背景数据库进行计算,而中国官方发布的碳足迹因子并不在指定的数据库列表。

因此,加强碳足迹国际交流合作、促进重点电力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极为迫切。

“能否实现互信,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是在技术层面,中欧需要就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学进行深入探讨,这其中涉及系统边界、分配规则、数据取舍等细节。目标是推动将各自的能源、原材料产品碳足迹因子,纳入中欧各自认可的生命周期数据库列表。”马军进一步指出。

据悉,我国的《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和《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两个国家标准,是对《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ISO 14040:2006)和《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ISO 14044:2006)两个国际标准的等同采用(不做或稍做编辑性修改)。

另外,我国还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ISO 14067:2018)),形成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这些国际规则的采纳对促进国际碳足迹因子的互信,提供了一定的科学基础。马军提到,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没有核算发布自己的碳足迹因子,只能被动使用国际既有的数据库,也就不存在所谓互信的问题。正是我国电力碳足迹因子的发布和常态化更新,才使得国际互信成为一个有实质意义的议题。

“但互信的重要基础是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但与碳足迹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也有其作为贸易壁垒的作用。一旦实现排放因子的互信,贸易壁垒的作用也就削弱甚至失效了。”马军说,“这也意味着,碳足迹因子的互信,本身就是对各国对应对气候危机决心的考验。如果大家真正将气候变化视为事关人类生存的风险,愿意公平合理地承担各自应有的减碳责任,应该能够在增强互信的基础上,弥合技术分歧,实现数据互信。”

编辑:刘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