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有关工作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柴艳介绍,近年来,云南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多部门协作推进、特色典型引领为抓手,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并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今年10月15日,云南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57件,结案率达90%以上,筛查率为100%,国家转办各批线索符合启动条件的启动率达90%以上。实现案例线索筛查、办案数量质量、办案覆盖面等多项提升,云南省案件数量从2022年的全国第23位跃升为第13位,为历史最好成绩,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下一步,云南将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统筹凝聚部门合力,省生态环境厅将切实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省级成员单位组织指导16个州(市),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树立全省“一盘棋”意识,加强省、州(市)联动,全面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持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工作制度,完善涉及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赔偿范围、赔偿资金管理,以及赔偿程序中的调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修复效果监管等相关制度措施。紧扣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以制度的健全和运用,来保证工作质量和深度的不断拓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建设的模式和方法,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和滚动项目库。
着力抓好案件数量、质量提升。加强案件线索筛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深入挖掘案件线索,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启尽启”。加大大案要案办理力度。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 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时推进案件办理,做好验收销号工作。
强化总结突出特色亮点。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过程中,各州(市)、各部门都开展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下一步,将重点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创新、部门合作联动等方面,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典型案例,积极向国家推送,创先争优推进云南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