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厅第四督察局创新工作模式,推动督察问题整改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7-22 11:21:56 浏览()次

今年6月份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督察局锚定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先后3次赴平凉市、庆阳市开展现场督导核查。特别是立足所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以科学方法为统领,创新推行“靶向聚焦、清单管理、动态跟踪”的工作模式,通过精准发力、督导盯办、闭环管理,有力推动两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注重靶向聚焦关键领域,提升督导针对性。第四督察局紧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精准督导机制。针对平凉市、庆阳市在地下水超采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四大类整改问题领域41个问题点位开展现场督导核查。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及措施要求,通过细化核查维度、量化评估标准,督导工作直指问题根源,确保有限的督导力量集中投向最关键、最紧迫的整改任务。

实行全流程清单管理,强化整改规范性。为确保督导核查工作闭环高效,在按月开展线上调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跟踪”的现场督导核查清单化管理模式。事前,根据每月调度平凉市、庆阳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明确每轮次检查的县区范围、点位清单及时间节点,避免随意性;事中,督察人员对照《第四督察局现场督导核查记录表》,逐项记录问题表现、整改现状及佐证材料,形成电子档案;事后,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方便后续跟踪查证。通过清单化管理,不仅实现了督导过程可追溯、整改责任可明确,更推动两地建立“问题—措施—成效”的对应关系,为后续跟踪问效提供了精准依据。

坚持减负与实效并重,优化督导科学性。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安排外出,在推动整改的同时,创新“合并同类项+差异化频次”的督导方式,实现“减负”与“实效”双赢。一是路线统筹减负担,对同一县(区)的多个问题点位,科学规划检查路线,避免重复往返;二是频次差异化提效能,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难度,实行分类督导,对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区域适度加密检查频次,确保整改不松劲;三是人员精干保质量,每次现场督导核查由局领导带队,安排2—3人,符合“最少必要”原则,杜绝形式主义。通过优化督导方式,既减轻了基层迎检负担,又集中力量突破难点问题,实现了督导效能与基层减负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第四督察局将持续深化“方法创新+机制保障”的工作思路,推动平凉市、庆阳市精准、科学、依法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助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动美丽甘肃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