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10 13:02:55 浏览()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印发《乌鲁木齐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助力美丽首府环境美、生活美。

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化利用水平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成熟高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推动构建统一的固体废物信息化数据监管平台,形成一套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可复制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

《方案》设定了44项指标,提出了8项制度体系建设任务、8项技术体系建设任务、8项市场体系建设任务、5项监管体系建设任务、11项工程项目建设清单,通过任务清单实施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成果,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

同时,通过“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绿色理念引领,广泛宣传绿色无废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知晓率,推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共建、共享乌鲁木齐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据了解,“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去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乌鲁木齐市名列其中。

按照计划,下一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深化《方案》成果落地实施为重点,会同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夯实固废管理成果,协调服务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