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手扮靓城乡容颜(图文)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5-31 14:20:35 浏览()次

2021年9月,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四里店镇对矿山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推动各方合力整治人居环境,助力美丽城乡建设,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方城县博望镇黄金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郑海鸥听取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潜汇报工作后赞赏道。

2021年以来,方城县检察院在全省开展的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中,充分利用“一乡一检一员”、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乡村“最后一公里”,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已拆除或整治矿山企业68家,清理固体废物80余万吨,复耕土地3231亩,复绿土地4822亩,植树69.7万株;对43处违法建筑、876处广告牌进行拆除,取缔违法占道经营1300多户。

联手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2021年5月,方城县检察院接到古庄店镇草店村群众反映,“方城某哥”是一名“网红”,他为扩大经营面积,在原超市前加建三间钢结构房,违法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土地103.68平方米,存在重大交通安全、火灾隐患。

检察官经现场调查发现,除该超市外,G345国道方城县城至舞钢市交界路段沿线还存在其他类似的违法建筑。对此,该院分别向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古庄店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违建限期拆除、整改,对辖区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进行排查、整治,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交通运输局、古庄店镇政府制定《整治县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并联合县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依法对“网红超市”违建部分和其他43处违法建筑、876处广告牌进行拆除,取缔违法占道经营者1300多户。近日,方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褚松涛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从G345国道古庄店镇路段经过时,他有感而发道:“G345国道方城段交通安全了!”

重拳治理乱采乱排

2021年7月,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小史店、四里店、拐河三镇部分矿产品加工企业存在乱采乱挖、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现象,便向三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停产整顿,严重的限期拆除。

为实现长效监督,方城县检察院协同县法院、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并建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南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四里店镇小景庄村,在检察院监督下,于2021年9月拆除生产厂房并复绿。截至目前,该院已监督拆除或整治矿山企业46家,清理固体废物69万余吨,复耕土地3131亩,复绿土地4300亩,植树69.7万株。

2021年9月,一私立学校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S233省道东侧,经雨淋后散发恶臭,黑褐色的污水四处流淌,严重影响赭阳街道上千户居民的生活。检察官还发现,小史店镇山章村郭某在其租用土地上开挖3个存放池并硬化一处晾晒场,用于存放和晾晒腐竹废渣,废渣形成的黑臭水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针对调查到的情况,该院随即展开行政公益诉讼调查,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赭阳办事处、小史店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等公开举行“听证+磋商”会议,厘清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整改措施。会后,赭阳办事处为事发附近小区、村庄配备价值20多万元的大型垃圾柜和垃圾桶。小史店镇政府组织人力迅速对山章村的废渣、废水进行了清理、掩埋,对硬化的土地进行复耕。

“村内道路旁的500多吨垃圾已被清走,出门再也不用捂鼻子了,这多亏了检察官啊。”山章村村民说。

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加大对乱采矿、乱建设、乱伐树、乱排污“四乱”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2021年4月16日,方城县检察院出台《“携手清理‘四乱’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疑案会诊、提前介入等制度,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抽调32名干警奔赴四里店、拐河等乡镇,对“四乱”行为进行排查并严厉打击。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底,该院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案件20多起。

检察建议发出后,还要紧跟落实。

2022年2月21日,方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四乱”整治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对多地乱占地、乱建驾校、乱建加油站、乱采矿山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3月17日,该院为督促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清河、杨楼等镇政府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召开督促整治驾校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方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会后,该县自然资源局和清河、杨楼等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对34家违建驾校进行强制拆除,对5家矿业公司停产整治,复耕复绿179亩。

“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宜居宜业宜游,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方城县检察院持续跟进人居环境整治,不仅修复当前损毁的生态环境,更要关注以往因历史原因等造成的生态损坏。同时,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办理的涉及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让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法治保障。”郑海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