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废水装置爆炸 周边环境质量无明显变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4-11 14:34:51 浏览()次

 4月3日20时左右,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一期厂区东北区域的环保废水装置发生爆炸,造成7人受伤,其中两人在平原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5人伤情稳定,目前正在医院进行治疗。

  记者日前来到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的厂区,只见门前停着4辆标有“特警”和“公安”字样的汽车。

  记者绕着厂区墙外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外排废水的迹象,厂内耸立的烟囱也看不到烟气冒出。门口传达室的保安告诉记者:“已经停产了,什么时候生产不知道。”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安委会获悉,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企业的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在废水蒸干过程中,其残渣中可能存在热敏物料,温度持续升高发生爆炸,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发生事故装置为蒸发析盐车间脱盐蒸发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生事故装置为蒸发析盐车间脱盐蒸发器,此装置位于厂区东北侧,主要作用是脱除废水中的盐分,增加污水处理的可生化性,属于高浓盐水预处理设备。此装置为独立装置,与主生产装置无关联。

  记者在德州市环保局2015年7月27日以德环办字【2015】183号下发的《关于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18800t/a精细化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看到,18800t/a精细化工生产项目位于公司厂区中南部,总投资24568.41万元,环保投资37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生产车间4座,各安装生产线1条。项目已取得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意见(平发改备字【2014】26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德州市环保局在批复中明确提出,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批复要求。要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含氰化物废水首先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破氰处理,含盐废水采用三效蒸发脱盐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及平原县前曹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前曹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周边水气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4月3日,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环保废水装置爆炸事故发生后,平原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并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平原县环保局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德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也赶赴现场,展开现场监察、监测。

  经初步了解,事故点蒸发车间没有发生火灾,没有使用消防用水、泡沫等。环境监察人员对厂区外围巡查,未发现外排水,空气中无异常气味,现场未检出甲苯物质,企业污水外排口颜色、气味无异常,雨水口没有排水,现场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初步判断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月4日,德州市、平原县两级环保部门再次共同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检查,事故现场蒸发工艺无废水产生,事故发生后冷却水管断裂,少量冷却水渗漏,经封闭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蒸发车间停运,其他100m3左右的高盐废水全部进入车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合调查,企业排污口污水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周边水、气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此次事故未诱发突发环境事件。

  记者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6日发布的德州联化发生安全事故公告上看到,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规定,对德州联化主生产装置有序停车,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生产设施展开仔细排查。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正在核算中,初步预计损失约90万元。

  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环保废水装置发生爆炸,造成两死五伤,是装置设计有问题,还是装置质量有瑕疵,或是其他原因,目前尚未有最终定论,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