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难成规模 价格机制亟待完善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11-03 23:34:02 浏览()次

 

  编者按

  再生水利用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由于处理成本较高、价格机制难以形成,导致再生水相对于自来水没有价格竞争力等问题,一些地区再生水利用陷入瓶颈。非但不能规模化生产,即使生产出再生水,也难以为其找到出路。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完善再生水价格机制,优先回用于工业。同时,应加快再生水的产业化发展,可通过PPP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建设再生水设施。

  ◆周凯

  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不合理开发和城镇化工业化所带来的污染,我国水资源约束日益凸显,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加快水资源循环利用。重庆西部缺水的璧山区经过几年努力,将部分城市污水处理成再生水,解决了当地市政绿化、河流补水难题。但当前我国规模化利用再生水的城市并不多,这一工作还面临水价机制不合理、管网建设滞后、产业化程度不高、公众认识不足等制约瓶颈,急需政策扶持、统筹破解。

  市政绿化全用再生水

  用于道路清洗、消防、公厕、市政绿化,29个再生水取水桩覆盖在全区主干道路,作为河流补水修复生态环境

  “璧山区城市道路清洗、消防用水、公厕冲洗、花木浇灌等市政绿化全部用上中水,由于其成本不到自来水的1/3,仅此一项就可以节约财政资金200多万元。”璧山区水务局干部王炯其介绍说。近年来,璧山区在再生水利用方面积累不少经验。璧山大力建设“深绿城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8.8%,每天的道路清洁、园林绿化用水需要约2500立方米。

  据了解,尽管重庆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水资源总体丰富。但在重庆西部部分地区,由于远离大江大河,结构性、工程性缺水十分突出。璧山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有556立方米,为重庆市人均水平的1/3、全国人均水平的1/4。近年来,璧山区作为重庆城市发展新区工业化的“主战场”之一,工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用水紧缺状况。

  为解决缺水难题,璧山区一方面修建水库、提水工程等水利设施,一方面加强水循环利用。2010年,璧山区率先在重庆市实施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据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副总经理莫松陶介绍,“璧山区共有两个再生水生产点,已铺设再生水管网60公里,日均再生水产生量约为1万立方米,29个再生水取水桩覆盖在全区主干道路,除市政绿化日均使用约3000立方米外,剩余约7000立方米再生水排入璧南河,作为河流补水修复生态环境。璧山区日均污水处理量约3.1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29%。”

  不但城区已实现规模化使用再生水,璧山区还将再生水引入乡镇。莫松陶介绍说,目前璧山区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能够产生再生水,这些污水处理厂建设有一个15立方米的蓄水池,多数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部分污水经过消毒、除磷后成为再生水进入蓄水池,用于乡镇的市政、灌溉用水。

  目前,璧山区已启动再生水回用二期工程,明年底日均污水处理量扩大到6万立方米,再生水产生量将达到3万立方米,新铺设再生水管网40公里,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50%,覆盖全区15个镇和街道。“处理1立方米污水的成本约0.8元,将1立方米污水净化成再生水的成本也是0.8元左右,明年计划向工业企业供应再生水。”莫松陶说。

  再生水为何不好用?

  设施不配套;再生水只有在价格上与自来水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才能保证其得到可持续和规模化利用

  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不合理开发和城镇化工业化所带来的污染,我国面临严峻的水危机。

  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再生水规模达到3885万立方米/日,到2015年全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在缺水现实倒逼和国家政策引导下,利用再生水的地区从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北方城市扩大到重庆、西安、合肥、昆明等中西部和南方城市。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姜文超介绍说,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编制了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规划,但除北京等少数城市规模化利用再生水外,我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总体偏低,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总的来说,我国再生水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两个,一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二是地方上的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还比较低。”他说。

  姜文超表示,再生水以污水为水源,再生水水质指标虽然低于城镇供水,但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要求基本相同,其处理成本并不低于自来水。再生水只有在价格上与自来水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才能保证其得到可持续和规模化的利用。

  “目前反映水资源全部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绝大多数城镇的生活用水水价相对较低,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可度和需求度不高。同时,从各地的管理上说,尚未从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再生利用以及河流健康管理等方面实现真正多部门联合的综合管理。”他说。

  同时,我国在再生水的供水管网建设、水质保障的管理上也相对滞后。“十二五”期间,我国再生水产量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与此相配套的管网建设却未能同步跟进,导致不少城市生产的再生水被白白浪费掉。

  比如,西安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的日生产能力达到16万立方米,但每日的供水量只有3.3万立方米,只有43.5公里长的管网使大量的再生水送不出去。而青岛目前每天可转化再生水约70万立方米,由于管网建设滞后和再生水使用意识不足,除市政使用少量再生水之外,绝大部分直接被排放到了大海。

  此外,姜文超还表示,与自来水相比,再生水的水质监测体系还没有建立,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再生水水质也有担心。

  完善水价、统一规划是关键

  还应加快再生水的产业化发展,可通过PPP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水十条”对再生水利用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对此,有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水十条”将加快我国再生水利用步伐,但要让再生水成为我国缺水城市的“第二水源”,针对制约再生水利用的瓶颈,还需政策进一步扶持、统筹破解。

  据了解,目前,多数城市的再生水设施和管网主要由政府主导,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入也让一些地方政府难以承受。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副总经理莫松陶介绍说,再生水厂和管网建设上璧山累计投入可能达到上亿元。而专门从事污水处理的重庆乐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宁则表示,公司很想进入再生水市场,但找不到门路。

  对此,有专家建议,应加快再生水的产业化发展,可通过PPP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同时,各地还应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激励再生水利用。姜文超建议,一方面应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阶梯水价制度,真实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再生水的资源环境属性;另一方面应通过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以及在生产、输送和使用上给予适当的财税优惠,切实降低再生水的供给成本,培育再生水利用市场,优先发展工业用再生水。

  也有业内人士建议,要统一规划,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姜文超表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在处理、管网建设和使用上涉及到市政、建设、环保、卫生、园林等多个部门,以及污水处理厂、各类用户终端等多个单位,应统一规划形成合力,再生水管网建设应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与再生水厂建设同步进行,防止管网和设施的分离、生产和使用的分离。

  此外,还要完善再生水标准,加强水质监测监管。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总经理张长虹介绍,国内一些城市刚刚利用再生水时采用由各个小型再生水处理设施分散式的供水方式,由于重建设轻管理,出现再生水供水不足、水质无法保障的问题。

  “地方政府开展城镇污水规模化利用时可根据具体用途和条件制定完善严于国家分类标准的地方统一标准,并建立相关的再生水水质监测体系,确保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水质达标。”姜文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