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病冬春治”,济宁汶上县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4-11 10:05:15 浏览()次

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下简称汶上县分局)及早安排,科学谋划,扎实有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秋病冬春治”专项治理行动,有力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排查抓“重点”。汶上县分局加大对辖区涉VOCs排放企业的检查力度,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环节严把收集、治理效率关,助推污染物治理提质增效。督导47家涉VOCs企业实行错时生产,102家工业企业、26家加油站、13家汽修厂完成活性炭更换,对16家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罚款104万元。

科学引导强“规范”。加大对企业排污情况和治污设施的分类指导,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如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除恶臭异味治理外,新改扩建的企业不得使用光催化、光氧化等副产臭氧的VOCs治理技术。

聚焦源头促“减排”。汶上县分局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提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

督促帮扶优“服务”。汶上县分局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手册等多种方式,向企业详细解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第三方环保专家团队力量,在城区雷达走航已达10次,VOCs走航17次,对30处高值点位重点监管分析研究,筛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提升精准治理水平。增强基层VOCs执法装备配备,定期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及相关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开展VOCs治理专题培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对已安装的VOCs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图为汶上县分局对辖区涉VOCs排放企业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环节现场检查检测,助推企业VOCs治理提质增效。

图为汶上县分局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现场指导企业VOCs治理。

编辑:邓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