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5年,西安打算这样提升“气质”!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4-07 12:15:40 浏览()次

4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发布了《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 PM2.5 浓度、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等关键指标设定目标,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围绕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目标,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先立后破、稳步调整,按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创新机制、共治共享的思路,推动结构调整、实施治理工程、开展专项行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解决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明确了2023年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4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53天;到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2027年目标:PM2.5浓度不超过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75天。

《方案》全面对标对表陕西省要求的“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动‘引热入西’(北线)长距离供热项目实施”等41项工作任务;加严推进“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加强道路积尘管理”等10项工作任务方面;同时,结合实际,自加压力明确了“推进产业园区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建设、常态开展生物质(如秸秆、锯末等)禁燃监管工作”等9项工作任务。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大气污染的根源性、结构性问题,聚焦能源结构、供热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减少源头污染。坚持科学精准,重点围绕“生物质燃烧源、燃煤源、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5个重点方面,明确了散煤治理、秸秆禁烧、垃圾焚烧企业提标改造等硬性指标。

在任务分解时,按照“1+3+22”原则构建方案体系,即:1个“总方案”,3个“专班工作方案、督查考核工作办法和问责办法”,22个“各子方案”。每项任务明确一个市级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既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又要肩负起完成任务的首要责任,各参与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选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承担的工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西安市专门成立了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月度通报、季度预警、半年约谈、年度考核。发挥牵头作用,全面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联防联控。

《方案》将推动能源消费、城市供热、产业发展、交通运输等方面结构调整。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到2025年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7%。加快优化集中供热结构,到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达到100%以上。加快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优化供热运营模式,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快推动“引热入西”(北线)长距离供热项目实施。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今年开始,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新开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2027年底前,绕城高速内(不含开发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达不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含绩效引领)企业退城搬迁。今年,还将启动全市砖瓦窑企业关停退出工作。针对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货运比例,推进西安国际港“外集内配”公铁联运。

《方案》将实施散煤、集聚提升、车辆优化、扬尘治理、环保产业培育等治理工程。开展散煤治理评估,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广清洁化渣土车和商混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强化降尘量控制和道路积尘管理,强化工地扬尘管控和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生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全市环保产业从污染末端治理向服务经济绿色改造转变。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夏季臭氧应对、面源综合治理等行动。将推动垃圾焚烧企业提标改造,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口,推进产业园区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创A升B减C清D”活动,推进未完成改造的涉气高耗能行业企业淘汰退出。推进印刷、玻璃、矿物棉、石灰、电石企业提标改造,强化涉活性炭VOCs(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治理,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和涉VOCs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开展油品质量检查。持续推动农业氨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常态开展生物质禁燃监管,严控不文明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