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VOCs回收、治理与精炼提纯简析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3 01:56:01 浏览()次

 在如今全球气候变暖、臭氧空洞日益严重的今天,牺牲环境所换来的经济发展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环境治理也越来越受重视。我国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针对我国的工业污水、工业废气治理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划,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我国的环保产业总的来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在VOCs废气治理方面,我国目前VOCs年排放量约20Mt/年,VOCs治理势在必行,VOCs回收也有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目前我国针对VOCs的治理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受限于许多国外专利技术,回收治理效果不理想。在这里就目前我国VOCs排放治理的一些方法和大家进行沟通学习:

  1、低风量、高浓度 (电子高科技产业、半导体产业、医疗器械、精密元器件行业等)

  风量在3000m³/h以下,浓度在100000ppm以上我们称为低风量、高浓度VOCs气体。此种情况的VOCs废气治理也是最容易治理的一种。根据溶剂类型:水溶性或非水溶性,沸点高低、化学活泼性等来选择适合的回收、治理方法。一般针对水溶性有机溶剂我们可采用水洗法进行回收,但是回收后溶剂纯度太差,含水量太高。相较深圳市森川鑫环保科技引进的台湾专利:凝核成长吸收器,在5~10℃的冷却水循环下凝核膜吸收水溶性溶剂,能耗低,回收率高达90%,回收后溶剂纯度也较高约70%,易提纯后再利用。

  使用冷凝法冷凝回收,若溶剂沸点低于37℃就需要采用深冷技术才能做到有效的冷凝回收。但是目前国内的深冷技术还未应用到环保,另外能耗也较高。相比较深圳市森川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本专利技术:压缩深冷凝回收设备,能耗低,回收率高达99.99%,回收可直接循环使用,价格适宜,回收年限短,一般在1~2年。同时冷凝回收亦存在回收后的无法继续循环使用的溶剂的去处的问题,卖出获益是业主最希望的,但是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针对环保回收精炼再利用的产业,业主将回收溶剂卖给溶剂供应商,价格很低,经济效益很差,交给危废处理单位处理,仍需缴纳危废处理费用。

  当然也可采用焚毁、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办法。但无论焚毁还是低温等离子分解,均会产生二次污染:二氧化碳。同时治理是纯消耗型方案,无法创造利润。相较回收法更占优势,是为治理VOCs的上策之选。

  2、大风量、低浓度 (涂布包装、凹版印刷等)

  大风量、低浓度是我过目前的产业结构中最为普遍的VOCs排放形式。目前国内治理最常用办法:活性炭吸脱附+冷凝回收或+RTO。 但在吸脱附环节中有许多技术瓶颈:活性炭床多采用固定床吸附,对于高反应性、易放热、有腐蚀性的VOCs无法进行吸附,强行吸附则易发生炭床着火、炭床腐蚀的问题,大大缩短活性炭床使用寿命,同时也增加了治理成本。在脱附环节,多采用蒸汽脱附,会消耗大量的水蒸气,同时脱附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水,导致回收溶剂纯度很低;同时由于固定床散热性差,在热脱附过程中由于散热不均也会导致溶剂变质,大大降低回收效益。当然,若采用纤维活性炭,散热性较好,但是由于纤维活性炭比重小,则需要活性炭体积很大。另外加之国内纤维活性炭生产也处于起步阶段,生产高比表面积的纤维活性炭能力有限,价格昂贵,因此国内使用的纤维活性炭多为进口纤维活性炭。相比较之下,深圳市森川鑫环保科技引进的台湾专利技术:流体化浮动床回收系统则彻底的解决了上述问题:

  采用进口特质沥青基球状活性炭,孔洞分布均匀,结构坚固,VOCs气体层流吹动颗粒活性碳,充分的吸附后在重力作用下降至储存槽,由传动装置进入脱附塔,脱附过程由热媒油加热氮气进行脱附:隔绝空气,有效地避免了高温可能产生爆炸。活性炭颗粒在氮气气流中慢慢沉降,充分脱附。脱附后的高浓度气体进入冷凝系统进行冷凝回收,回收率高达95%以上,其中含水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可达到5%以下,最佳情况可达到1%。回收溶剂纯度很高,无论卖出或者业主在系统后加装提纯装置提纯均有极大的经济效益。回收年限一般为:2~4年.

  综上,在日益关注环保的今天,我国的大气治理也必将越做越好。环保产业回收再利用与化工行业的精炼提纯的合作也将会越来越多,谨切希望我国的环保产业链日趋完善,切实的为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