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执法对象写信”是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管常用的辅助手段。这里所说的信,严格讲,属于公文中“函”的范畴,根本目的是为摆明情况、提出要求、商洽工作,通过一封封信件,引导企业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做好临时性中心或专项工作。如何写好信,让有限的文字发挥最佳效果,是有门道、有技巧的。笔者认为,至少应注意三点。
有温情,提供正向情绪价值。公函不是情书,不可以任意挥洒情感、极度煽情。但给企业写信,是给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领导、管理和直接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拜读的。因此在体现公函说理的同时,必须恰当地融入情绪、情感的成分。以换位思考的方式给企业多些理解、肯定、鼓励,让管理对象产生情感共鸣,才能激发工作动力,增强工作信心。应当放大正向情绪价值,使读信者与写信者的情感在同一个“频道”上,达到推动工作、有效执法的效果。比如《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重庆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总队致全市广大重型车车主的一封信》,在开头和结尾对重型车的作用予以肯定,对车主的期待站位高远,拉近了与监管对象的距离,读来就有了亲切感。
有启迪,发挥指导功能。给企业写信,核心在于指导工作,不能满足于为什么、是什么的生硬告知,而是要善于指出“怎么做”的思路与方法,至少要给监管对象有思想上的启迪,让读者手捧信件,心有所向,找到破解问题的良方。这就要求写信者必须是执法管理的内行人,对某项工作十分熟悉,对有关法理清楚明白。这样写出的信,才会被读者当作锦囊妙计,倍加珍惜,创造应用。
有力度,彰显法律力量。给执法对象写信,本身就是执法的初始步骤。写好这类信,就必须有足够的力度,字里行间,彰显法治力量和权威,深刻警示执法对象什么当禁止、哪些应提倡,留意违法违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等。仍拿上述一信为例,在说明管理要求、法律规定、处罚条款的同时,特意列出了常见的五大违规情况,且图文并茂、清晰明了。这从另一角度警示重型车主,别存侥幸心理,休想蒙混过关,一切尽在执法人员的掌控之中,执法必严,违规必究,绝没有开脱的余地。
有温情,能抓住读者的心,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心向一处;有启迪,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推进剂,使执法管理对象高效落实好某项工作;有力度,是对执法对象的严正警示,有助于他们懂法守法。三者不可或缺且要融为一体。但写好信,只是良好的开端,关键在于读信者的心神领会和亲力亲为,把生动的文字变为丰富的实践,把直白的规定变行动的自觉,与写信者同心同向,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