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维激励机制,为督察整改注入强劲内生动力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12-18 00:30:21 浏览()次

自2015年底试点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公开通报了多个典型案例,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随着督察进入“深水区”,触及的矛盾越来越复杂,面对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督察整改中畏难回避情绪有所抬头。笔者建议,可通过构建“精神鼓励+考核赋能+资金支持+舆论宣传”的四维激励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督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内生动力。

在创先争优上,要将督察整改成效作为“加分项”。发挥精神激励的引擎作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成效等多个层面,对真抓实干、整改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表彰,讲好整改故事,强化引领作用。比如江苏省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等督察整改正面典型被中央媒体跟进深入报道,上级领导多次现场调研指导,极大鼓舞了队伍士气,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推动督察整改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在考核问效上,要将督察整改作为“重点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强化督察整改成果应用,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单位担当干事、主动作为的意识。发挥考核体系的指挥棒作用,在各类党政问效考核中,将督察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履行政治责任、落实工作部署的重点内容和核心指标,对整改不力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让“软任务”变为“硬约束”。在政府及部门年度工作报告中,要将督察问题的“当下改”和“长久立”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体现。

在资金投入上,要将督察整改作为“优先项”。发挥资金激励的保障作用,为问题整改提供强大物质基础。督察交办的问题往往是当地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将督察工作涉及的重要内容作为财政重点支持对象优先考虑安排,对涉及的重点工程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结合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弱项。打破“政府单一投入”模式,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激励,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在宣传引导上,要将督察整改作为“加强项”。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既要宣传通过督察整改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也要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力。构建多元传播渠道,通过专题报道、短视频、直播、展览等形式,以督察促进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提升为着力点,赢得社会更多的关心理解支持,汇聚更多参与力量,持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