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为何引起生态环境部关注?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6-22 12:31:11 浏览()次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与齐齐哈尔昂昊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总投资为5.3亿元的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保温材料原料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一则区级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新闻,看似平平无奇,却引起了生态环境部的关注。这是为什么?

  原来,新闻中所述HCFC-141b属于我国目前正在开展淘汰的最后一类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含氢氯氟烃(HCFCs)。而HCFCs是《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约)管控的八大类物质之一。

  了解到有关信息后,生态环境部各司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迅即查明情况,阻止了这一违规项目的上马。

  HCFCs是什么?为何要淘汰?

  “根据蒙约要求,原环境保护部早在2008年就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用于蒙约受控用途的HCFCs生产建设项目。” 采访之初,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噪声与保护臭氧层处处长董文福首先向记者介绍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

  什么是HCFC-141b?原环境保护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有明确解释。

  清单中第五类含氢氯氟烃就包括HCFC-141b,化学式为CH3CFCl2,主要用途为发泡剂、清洗剂、气雾剂等。按照要求,中国2030年将实现其除维修和特殊用途以外的完全淘汰。

  自2013年起,我国开始对HCFCs生产和使用实施逐步淘汰,并对HCFCs生产企业实施生产配额和国内用生产配额的“双配额”管控。

  截至目前,我国现存的HCFC-141b生产企业一共4家。2021年,生态环境部共核发生产配额5万吨,国内用生产配额2.9万吨。

  据了解,蒙约多边基金执委会每年委派国际专家对所有HCFCs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核查,从而判定我国完成蒙约规定的年度履约目标情况。

  “坚决阻止违规项目上马,表明了我们认真履行蒙约不动摇的决心。”董文福介绍说,了解到相关信息后,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第一时间致函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核实昂昊化工拟建项目背景、原因、进展等情况,监督终止这一项目审批与建设,及时处理网上已发布项目信息,并建议开展全省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同时,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和环评司也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黑龙江环评管理部门调查并上报有关情况。

  经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与昂昊化工就3万吨/年HCFC-141b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意向签约,项目尚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环评、安评等审批,也未开工建设。目前,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已停止这一项目入驻。

  履约成效如何?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以及行政手段协调推进履约工作。”对于中国政府履约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董文福也做了介绍。

  在履约体制机制建立方面,中国率先制定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明确ODS淘汰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成立由13个部委参与的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建立了国家牵头,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履约管理机制。

  此外,我国先后颁布和实施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100多项政策法规,对受控物质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实施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实施行业整体淘汰和替代计划,逐步减少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

  数据最能体现成效。采访中,董文福向记者分享了这样一组数据:从1996年率先编制全球第一个ODS行业整体淘汰计划——《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起,先后在化工、制冷、泡沫等十多个行业实施了31个行业计划,关闭100多条生产线,对上千家企业开展ODS淘汰和替代。截至目前,中国已累计淘汰ODS超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

  “同时,我们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ODS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行为。最近连续3年在全国范围开展ODS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相关企业几千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报道,起到了震慑作用。”董文福说。

  履约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地方还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审批ODS生产建设项目的风险。

  “齐齐哈尔的这个项目虽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但也反映出个别地方政府对蒙约履约相关政策法规认识不足、掌握不够。”董文福说。

  董文福表示,加强ODS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举措,一方面,要严格项目准入,落实《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号)要求,对发现的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责令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环评审批文件,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另一方面,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抽查ODS生产建设项目及环评文件质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