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规院报告:城镇化不能处处建设中心城市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2 13:11:44 浏览()次

本报记者李良 通讯员曾咏发福州报道 福建省环保厅在近期组织的对全省环境风险企业的专项检查中发现,22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福建省环保厅决定,对南平龙盛合成氨有限公司等22家问题企业予以全省通报。

  据悉,这22家企业分别是: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厦门二化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厦商(高崎)冻品批发市场、厦门大汇冷藏仓储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绿源制漆厂、泉州市合成通用树脂有限公司、泉州市欧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南平龙盛合成氨有限公司、南平市远宏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永升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华荣化工有限公司、漳州市福泰化工有限公司、漳州永升化工有限公司、漳州市福和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信邦工贸有限公司、漳州金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漳州市新城化工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长庆化工有限公司、漳州亚舟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沈宏矿业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中,厦门有6家、泉州有3家、南平有4家、三明有1家、漳州有8家。

  检查发现,有的企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的企业应急设施不配套,未设应急事故池,有的企业2013年环境安全大检查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南平龙盛合成氨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公司存在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排污口位于新建水厂二级保护区内,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氨氮超标排放,厂区内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洗气废水大量泄漏进入排洪沟,水沟呈碱性,水体氨氮严重超标,厂区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氨味较浓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

  漳州永升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酸碱罐围堰破损且未采取防渗措施、应急池容积不够并有大量积水、生产废水和水膜除尘水通过雨水口直排、电解槽产生的酸雾无收集和处理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漳州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整改。

  福建省环保厅要求,上述22家企业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