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治污仍需努力 三大干流水质状况令人担忧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8-03 17:04:18 浏览()次

 按照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截至目前,辽河流域中,已建立保护区的辽河和凌河水质改善明显,但大辽河、浑河、太子河(以下简称“大浑太”)三大干流水质状况令人担忧。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日前组成3个视察组,分赴辽河、“大浑太”、凌河视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记者随行前往鞍山、辽阳和抚顺3市进行采访。

  鞍山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位于鞍山高铁站与运粮河交汇处上游的杨柳河人工湿地,规划面积为20万平方米。可视察组在现场仅看见已建成的4万平方米湿地,且正在组织人力打涝水面上密布的藻类。据介绍,工程进展缓慢是因拆迁问题所致。

  2008年建设的鞍山市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因来水超标对水厂生化系统产生影响,造成出水偶有超标现象。不知何故,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至今未纳入省、市在线监测系统。

  记者在鞍山市副市长陈守义关于《鞍山市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汇报》中了解到,时至今日,鞍山市“十二五”期间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尚有汤岗子新城、台安经济开发区和农高区污水处理厂及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完成。

  针对鞍山市的情况,省人大视察组尖锐地指出如下问题:“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现距年底仅半年时间,尚有30%项目未完成。有些污水处理厂由于在建或未建及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等,导致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台安县污水处理厂等急需提标整改,确保处理后达标排放。

  在鞍山境内,浑河和太子河合流后称为大辽河并从营口入海,以目前情况来看,鞍山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辽阳生态治理效果显著

  在辽阳市,视察组对其工作给予较高评价:辽阳工作抓得实,许多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步到位,生态环境变化大,生态治理和社会效益显著。

  灯塔市是辽阳市所辖县级市,穿城而过的是葛西河。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葛西河就是排污沟、垃圾堆。从2010年始,灯塔市委、市政府实施葛西河生态走廊项目建设,到2014年竣工时,共整治河道4.5公里,环境整治面积105万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3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硬化面积15万平方米。如今的葛西河已成为生态绿色长廊、休闲健身长廊和历史文化长廊。

  通过河道清淤、排污口封闭,橡胶坝建设、景观路建设和绿化,总投资1.3亿元的太子河城市段生态恢复工程让太子河风光带成为辽阳的一道靓丽风景。

  据辽阳市副市长吕有宏介绍,200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有两家,实际处理能力不足10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不足42%。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总处理能力达41万吨/日,县(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基本满足“十二五”期间乃至2020年前的污水处理需求。

  抚顺希望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为改善浑河水质,抚顺市自2012年以来累计投资16.2亿元,先后实施了53个“绿水”工程项目。为确保大伙房水库水源水质,抚顺全力实施《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为了防止居民、游人、牲畜接近水体,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长约390公里长的隔离防护装置,总投资63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以上。

  抚顺市及相关县的主要领导们一致表示,会克服一切困难保护好大伙房水库这个辽宁中部城市群的饮用水源地。但记者了解到,“上游奉献,下游补偿”的机制一直没能真正建立起来。

  令人欣喜的是,辽宁省人大在新修订并颁布的《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和推进中。

  记者从今年6月辽宁省环境质量分析会上了解到,6月,辽宁全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中,辽河干流水质同比有所好转,支流水质同比总体持平,但“大浑太”流域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应该看到,辽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受到水资源匮乏、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缓慢、部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农田化肥和农药退水污染等因素制约,流域水质达标的成果亟待巩固。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指出,辽河污染的“帽子”仍拎在手中,随时都有可能重新戴上,应时刻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