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铮获刑1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12-15 12:10:12 浏览()次

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近日,兰州市中院公开宣判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肖铮贪污、受贿案,以被告人肖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10万元。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案的违法所得及孳息,继续追缴。

肖铮生于1968年3月,甘肃临洮人,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年,先后担任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干部、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2020年9月,肖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0年,被告人肖铮利用担任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公款1098万元,肖铮分得983万元,违法所得产生的孳息234万余元。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肖铮利用担任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24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铮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肖铮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赃款赃物及孳息,部分尚未追缴退交到案。综合考虑被告人肖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肖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肖铮简历

肖铮,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甘肃临洮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1990.9—1998.3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干部

1998.3—2002.9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室副主任、主任、工程师

2002.9—2008.4 甘肃省辐射环境监理站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高级工程师

2008.4—2010.11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兼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2010.11—2013.7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2013.7—2014.7 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副厅长级)

2014.7—2018.10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期间:2016.8-2017.7挂职任中共永登县委副书记)

2018.10 —2018.12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12 —2020.1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肃省核安全局局长(兼)

2020.1 —2020.9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甘肃省核安全局局长(兼)

2020年9月被查。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