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北京市、天津市11月28日表决通过了各自的永定河保护条例,拟定施行日期与河北省保持一致。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任新介绍,永定河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近年来,河北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目标逐步实现。同时,在推进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制定《条例》,是完善流域协同治理机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具体举措,对保障流域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条例》共9章61条,其中57条为河北与京津协同条款,4条为体现河北特色的条款。《条例》主要内容涵盖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健全防洪安全制度、强化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健全文化保护传承制度、深化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制度以及法律责任衔接等方面,构建了系统全面的永定河保护治理法治框架。
《条例》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湿地和地下水保护,做好生态补水工作,完善流域水网建设和水资源调蓄配置要求,强化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同时,明确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加强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水生态监测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禁渔要求。
《条例》中河北特色条款主要有:一是规定加强与北京市沟通协商,发挥官厅水库防洪、兴利功能,支持周边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生态、生活用水需求。二是规定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解决用水矛盾,鼓励跨流域、跨区域用水权交易。三是规定必要时上下游地区可以互相派员到有关水利枢纽单位和重要河段及时了解水情变化、工程运行和河道行洪情况。四是规定支持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现代草牧业发展示范区等项目建设。
编辑:史小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