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出台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0-10 00:27:05 浏览()次

 为了推动《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在吉林省精准落地,加快形成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新体系,开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新局面,近日,吉林省出台《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全省22个中省直部门单位制定印发,主要包括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实施保障四部分内容。

 “不断建立完善全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及时评估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工作成效,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深化数据共享和技术交流;持续推动全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表示,《方案》的印发实施,对于增强吉林省气候韧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吉林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气候变化已经对全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不利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气候变化态势,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同时,扎实有序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方案》围绕吉林省东部、中东部、中部及西部四大生态功能板块,分别从东部森林生态区、中东部丘陵生态区、中部平原生态区、西部草原湿地生态区四大重点生态安全地区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与此同时,《方案》立足提高农业和粮食安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基于吉林省农业大省的特点,建设黑土地保护综合开发示范区,筹划“黑土地土壤产能数字模拟”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推动成立“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技术、新模式。

 此外,《方案》还立足发展气候适应型旅游业,根据吉林省气候特点,合理开发到吉林“森”呼吸、行走在“吉”线、“精彩夜吉林”等特色休闲避暑产品,以及赏雪、戏雪、滑雪等冰雪旅游产品。

 《方案》科学分析了全球变暖及突发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了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评估、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提升、气候敏感产业适应能力提升、重点生态安全地区气候韧性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城乡生活环境适应能力提升、健康与公共卫生适应能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适应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大行动”,共38项重点任务,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生态强省,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再上新台阶。

编辑: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