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9-29 00:40:55 浏览()次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水泥制造、电解铝、集成电路制造、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中的水泥制造 (含水泥粉磨站),土砂石开采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中的石灰石开采(与水泥熟料制造配套),以及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中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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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我部组织编制了水泥制造、电解铝、集成电路制造、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章勤

电话:(010)65646180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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