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月底将出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8 21:16:52 浏览()次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西安的“父亲山”。7月16日,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围绕“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专题议政协商。

  全省齐抓共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据悉,为了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目前我省秦岭沿线6市所涉39个县区均成立了秦岭办,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全省齐抓共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今年初,为切实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我省以涉秦岭6市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月中旬,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涉秦岭6市累计排查“五乱”问题4911个,现已完成问题整改4393个,完成率89%。

  今年我省还重点推进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各地市在《条例》修订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央精神,有效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目前,《条例》修订稿已通过初审,计划7月底修订出台。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原《条例》的禁止、限制和适度开发区,修改为核心、重点和一般保护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项目准入,更切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操作性更强。截至去年底,总体规划、6个市级规划和9个专项规划也已经制定出台,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形成,近期,各市和有关部门正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快总体规划、市级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确保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秦岭区域“多规合一”。

  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

  省政府高度重视秦岭保护长效监管体系建设,省级相关部门采取“两图叠加、两防结合、四级联动、一个平台、共享共用”的思路,构建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将秦岭5.9万平方公里区域划分为2410个网格,配备四级网格人员6752名。今年初,平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效果显著。初步实现了卫星数据网与人员巡察网有机结合、人工监控与技术监控有机融合。

  此外,我省还确定了矿业权、农家乐、农业面源等领域,重点推进监管整治。

  秦岭区域矿业权,采取分类推进、有序退出工作,截至目前,秦岭区域涉及保护区矿业权170个已经全部退出。

  农家乐专项整治方面,西安市共排查农家乐2809户,拆除和关闭取缔农家乐278户,对已完成整改的962户准许继续营业,对未整改到位或未通过验收的责令停业整顿,整改提升。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我省已完成秦岭区域39个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777个,占比96%。

  同时,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2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1人。

  各级林业、国土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绿剑”“绿盾”“绿肺”“春雷”等专项行动,秦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直以来,省政协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委员提案、专题调研检查等方式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建议。本次会上,多位委员围绕议题建言献策,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