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机关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和第三方节能监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2 21:53:34 浏览()次

  中央空调要换为更节能的机组,使用时室温严格控制在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下班前还要提前半小时关闭……为实现节能目标,上海市级机关正率先垂范,不仅通过硬件改造实现技术节能,还对全市机关干部提出“行为节能”,让能源消耗降到最低,引领全市楼宇进行节能减排。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的目标,到“十二五”末,上海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下降10%。实际上,目前上海市级机关已超额完成这一指标,纳入能耗统计考核的市级机关能耗总量实现零增长。

  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作为市级机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第一单,位于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的最新一轮节能改造目前投入试运行。

  市政大厦于2004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之一,上海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在此办公,其建筑面积达7.3万平方米。市政大厦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上海上勤高级楼宇公司负责,上海市机管局负责监督考核。

  为提高办公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自去年底开始,上海市机管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市政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厨房油烟减排等实施节能技改,拆除了中央空调系统原有两台溴化锂机组,替换为3台更加环保的热源塔机组,并将公共区域及地下车库照明更换为LED照明灯具,厨房油烟安装光降解装置。

  不同于目前大多数市级机关直接申请财政拨款完成节能改造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需财政出钱,而由中标企业投资,节约下来的能耗费用将由用能单位和中标企业在合同期内分成。据了解,市政大厦此次节能改造所需的740余万元投资,全部由中标的节能公司承担,预计每年可节约能量(等效电)287.4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节能率达到20%以上。

  “如果能在这里做好合同能源管理,对其他市级机关等公共机构都具有示范效应。”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希望通过市政大厦项目的示范作用,鼓励和倡导市级机关尽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公共建筑的节能技改。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20余家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今年,上海还将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范围,预计到今年下半年,与之相关的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节能效益分享等配套政策也将着手研究出台。

  倡导干部从行为上节能

  除了节能改造项目中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外,上海市机管局还对全市公共机构特别是机关干部提出了“行为节能”的要求。

  如,要严格设置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 ,冬季不高于20℃ ;下班前提早半小时关闭空调;尽量利用自然采光照明,午饭时间关闭室内照明;下班时关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所有用电设备;提倡开会时自带水杯,减少资源浪费;通过把良好的节能习惯延伸到单位中,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除因特殊公务外,提倡各级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并进行相关公务活动。如在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由物业公司提供免费自行车租赁服务,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短距离交通使用自行车,降低车用油耗。

  上海市机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工作人员自觉行为节能以外,还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实现节能,如到了下午6时,室内空调控制系统会通过脉冲控制,自动把所有室内空调关掉,如果有人仍在上班,就再启动一下自己所在楼层的空调开关。

  此外,上海市机管局还借助第三方的节能监察中心,对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空调温度设置等进行抽查。

  市级机关超额完成目标

  根据上海节能减排的目标,到“十二五”末,上海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下降10%。目前,市级机关已超额完成此项目标,纳入能耗统计考核的市级机关能耗总量实现零增长。

  同时,上海市教育系统中的74所普通高校和委属中等学校,车用燃油、管道煤气、煤炭、燃料油等整体呈现下降态势,其中管道煤气较“十二五”初下降了85.93%,煤炭下降了89.76%。

  与示范单位创建同步推进的还有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如市政大厦、市司法行政大楼近11.4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技改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年节能量(等效电)约为608.8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平均节能率20%以上。

  上海市机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3~5年,上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以实现能耗总量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双控”为目标,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效推进,发挥市场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资源配置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的标杆作用和集聚效应,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动力,激发更强活力,并带动全市更多楼宇进行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