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十五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将紧紧围绕“1571”工作部署,以持之以恒的“韧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马不停蹄的“干劲”推动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实现自治区持证在产90%的大型矿山、80%的中型矿山建成绿色矿山的目标。其中,2026年新建绿色矿山50座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扎紧织密制度机制“笼子”,围绕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配套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的相关办法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约束、堵塞监管漏洞,以制度创新维护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新格局。
持续筑牢矿区生态修复监管“堤坝”,内蒙古自治区将督促指导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履职,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坚决压实矿业权人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对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的矿山,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或公益诉讼,确保“谁破坏、谁修复、谁承担后果”。
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成果,组织实施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6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压实推进国家能源集团在蒙矿山及周边10公里范围系统治理工作,力争“十五五”期间实现国家图斑库内拟工程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应治尽治”。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将持续谋划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落地。围绕自治区“一区两带多廊多点”的总体生态修复格局,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进一步提高黄河“几字弯”区域、浑善达克沙地等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储备的成熟度,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助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