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广告不得出现“野生江鲜”等字样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11 12:58:47 浏览()次

 江西省南昌市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告知书》,要求酒店、餐馆的菜单及堂店广告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地不得加工、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

  今后,南昌市将全面禁止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购买、加工、销售上述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各类酒店、餐饮行业购买、加工、食用上述水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禁止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严禁设计、制作、发布非法捕鱼器具广告,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有关野生鱼储存、运输、加工、销售、食用广告。

  据悉,在今年4月底,南昌市已发出关于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的通告。退出捕捞时间为2020年5月1日0时至2031年1月1日0时,明确全面退捕的范围,赣江南昌辖区水域从上游至南昌县广福镇万家洲段(桩号:85+413),下游南支至程家池、中支至朱港码头、北支至铁河乡三洲头水域。抚河南昌辖区水域从上游至进贤李渡镇柴埠村曾家自然村水域,下游抚河南支至进贤县架桥镇河头严家村,抚河故道支流至湘子口。在规定的退捕水域范围和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