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非法倾倒开槽土、盾构泥等建筑垃圾;擅自开垦天然牧草地;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复垦土地质量未达到标准……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土地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当天是我国第3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珍惜每一寸土地 促进高质量发展”。发布此批案例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推“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统一正确实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以案释法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效履职守护土地资源安全。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从土地性质看,包括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天然牧草地、城市公益林地、城郊集体林地等;从案件类型看,涵盖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
记者注意到,4件刑事典型案例涉及的罪名均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检察机关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同时注重结合履职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监管漏洞等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案例一中,张某甲等人向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非法倾倒开槽土、盾构泥等建筑垃圾,造成近200亩耕地等农用地被毁坏,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助力受损耕地等有效修复。案例二中,张某、曹某未经审批改变草原用途,擅自开垦天然牧草地1200余亩,造成草原植被严重毁坏。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推动其向相关部门缴纳生态修复费15万余元,并促推当地政府建立市域三级干部包联到村到户常态化巡查机制。2件行政典型案例为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案例五中,海南某县某砖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砖厂被行政处罚,但一直不履行,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以程序瑕疵为由将案件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也未及时沟通补正,导致违法占地行为持续存在。对此,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实质性消除违法状态。2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例七中,青岛某区自然资源局启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但复垦土地质量未达到标准。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修复后新增耕地、林地近180亩。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矿区土地复垦利用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日常管护和长期监测机制。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坚持对农用地进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