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系统近日正式拉开生态环境法典系列宣贯活动序幕,举办了首个专题培训——《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视频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人陈波现场授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全生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罗全生强调,要深学细悟笃行,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系统化学习计划,分层分级开展全员培训。要扛牢监管主责,以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担当,把法律要求全面落实到监测管理全过程。要坚守质量底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全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采样、分析等全流程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要恪守行业准则,第三方监测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从业,坚守资质范围、严守技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出租出借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要履行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典规定,健全自行监测体系,科学制定监测方案,保障监测设施正常运行,规范留存原始记录,依法主动公开监测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陈波以三个“聚焦”、三个“新”、三个“转变”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生态环境公共监测、自行监测和监测机构等核心条款逐一讲解,将条例和法典原文内容一一对照,还详细解读了典型案例,为参训人员深入理解《条例》精神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谢培良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部分违法案例,对执法监管实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析。授课内容既有对法理层面的深度剖析,又有对实践操作的精准指导,为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条例精髓、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提供了权威且实用的指引。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监测和执法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广元市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及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训。
会后,陈波现场调研广元监测站能力建设,并围绕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省市县贯通机制和“监测赋能提升年”行动开展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广元监测站站长罗来柏主持会议并陪同调研。
编辑:尚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