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全面加强鸟类保护,持续擦亮“动物王国”生态名片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4-09 00:57:29 浏览()次

日前,云南省总林长王宁、王予波签发《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2026年第1号,以下简称《总林长令》),要求全面加强鸟类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持续擦亮云南“动物王国”生态名片。

《总林长令》旨在通过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测保护管理等措施,全面遏制非法猎捕贩卖鸟类行为,不断推进全社会树立爱鸟护鸟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总林长令》共5部分,主要聚焦云南省野生鸟类资源及其分布特点,以及存在的非法交易利用问题,重点从全面扛实保护责任、严处涉鸟违法行为、加强监测保护管理、强化督导跟踪问效、营造护鸟浓厚氛围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全面扛实保护责任方面,《总林长令》强调健全完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责任,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清单,细化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保护合力。

在严处涉鸟违法行为方面,针对涉野生鸟类违法关键环节,组织职能部门加大运输、寄递、买卖、饲养、食用、网络交易和走私监管领域的巡查力度,严查线上线下非法交易行为,集中清理非法交易聚点,整治违法经营。强化行刑衔接,公、检、法同步发力,提高违法案件查办效率,迅速遏制非法猎捕贩卖鸟类势头。

在加强监测保护管理方面,在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支持各地加强鸟类监测站、环志站、疫源疫病监测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提升鸟类监测、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针对云南鸟类重要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以及各自然保护地、湿地等鸟类集中分布的区域,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常态化开展监测巡护,及时清理猎捕工具,严防发生非法猎捕行为。进一步加强鸟类及其栖息地监测保护,维护鸟类栖息繁衍安全,从栖息地源头把好鸟类资源保护的第一道关口。

在强化督导跟踪问效方面,将鸟类保护行动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和督察范围,要求各级林长制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督促,通过开展暗访,评估各地行动成效,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案件(舆情)的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在营造护鸟浓厚氛围方面,深化宣传引导和普法教育,营造护鸟浓厚氛围。结合云南省鸟类养殖、利用的实际情况,明确各地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聚焦鸟类集中分布区域、交易场所,广泛普及鸟类保护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集中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树立爱鸟护鸟的正面典型。引导合法、文明观鸟,推进人鸟和谐。发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引导公众树立爱鸟护鸟新风尚,自觉摒弃捕、食、玩、遛、斗野生鸟类陋习,抵制消费鸟类等野生动物,共同守护生物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