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南州)聚焦“生态立州”战略部署,围绕突出环境问题,破解生态保护难题,统筹推进全域全要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蓝天常伴,呼吸更畅。聚焦扬尘、移动源排放、散煤燃烧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五控”措施,靶向治理污染隐患。构建“人防+技防”协同管控体系,深化与公安、住建等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督查。全州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PM2.5平均浓度稳定控制在1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海南蓝”成为常态。
碧水长流,滋养一方。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全州11个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标准。全州水体水质总体优良,龙羊峡库区水质达标率100%,贵德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保持在I类以上,巴曲河、茫拉河、西河、大河坝河等重要支流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8个县级以上和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生态底色更加厚重。
净土安澜,根基更实。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及在产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村庄240个,污水治理率达56.34%。对纳入全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开展检查,现场指出并整改问题10个。完成40家监管单位土壤监测分析。全州土壤环境保持风险可控、安全稳定。
同时,海南州坚持动真碰硬、狠抓整改,通过现场督导、约谈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14轮次督察反馈的401项问题已完成398项,完成率达99%,剩余3项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印发《关于海南州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提升主动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能力的通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环境治理行为。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1起,超额完成5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25年受理信访投诉举报百余件,办结率达100%。对全州在用机动车及6家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整改问题40余项;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34.9吨,常态化推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提升。高效、科学、及时、稳妥处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工作深度衔接,严格落实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升等要求,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核换发排污许可证142家,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46家,开展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139家,完成率100%。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硕果累累,同德县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兴海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心组织各类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网络环保知识竞答,参与人数达72526人(次),凝聚起全社会共护生态的强大合力。其中,贵德县农春河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探索出生态价值向经济收益转化的有效路径。成功推选贵南牧民端主加为“全国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生态环境保护好声音得到广泛传播。
下一步,海南州将全力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红线”,持续强化排污许可监督执法,聚焦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链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废行为。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以刚性环保约束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完善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持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紧盯青海湖流域、沿黄干支流等重点区域,不断提升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测能力,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城市农村生态环境各要素,全方位、全地域推进一体化监测能力建设。深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构建高效统一的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海南篇章。
编辑: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