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擘画了新一年“三农”工作的蓝图。其中,“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作为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路径,其任务清单覆盖了从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的广阔领域。这些工作环环相扣,尤其需要市县基层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这两个部门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同向发力、协同攻坚。
在基层具体实践中,笔者了解到这两个部门之间尚存在一些亟待消除的协作障碍,制约着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存在数据互通不畅与标准差异。生态环境部门的专长在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解析,农业农村部门则掌握着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的翔实数据。然而,目前两部门尚缺乏高效、常态化的共享机制,导致对农业面源污染等复合型问题的溯源不够精准,治理措施有时难以见效。在技术标准上,例如对于资源化利用后的畜禽粪肥还田,两部门的关注重点与评价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给具体执行带来困扰。
项目下达与资金分配较为分散。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时常按部门条线下达,导致生活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畜禽粪污治理等应系统谋划、一体推进的工作,在规划、建设、管护环节容易出现脱节。这不仅可能造成设施建好却用不好,影响治理效果,也使得各类专项资金难以形成合力,整体效益大打折扣。
要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必须推动两个部门从“职责交集”走向“体系融合”,构建目标同向、措施一体、效能倍增的工作格局。
要搭建制度化的协同平台与数据共享体系。应在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既有框架下,建立常态化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难点,联合制定并发布行动方案,实现从各自发文到联合指挥的转变。同时,需着力推动数据共享,构建统一的“生态—生产”数据平台,打通监测数据与农情信息之间的阻隔,通过“一张图”管理,为精准施策提供支撑。
要融合项目与资金,推广系统化实施模式。鼓励市县围绕特定区域或流域,将关联性强、目标相近的治理项目进行一体化捆绑整合,形成“项目包”,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在资金管理上,探索以县为单位整合相关资金,赋予基层更大的自主统筹权,实现项目协同建设、设施共建共享、管护一体推进,从而提升资金与项目的整体效益。
要创新评价与激励机制,凝聚协同共治的价值导向。在市县层面探索设计一体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跨部门协作成效、系统治理成果作为共同考核指标,推动双方从各自达标转向共同创优。同时,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与生态补偿机制,对因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而在短期内承受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或收益下降影响的农业主体与乡村社区,给予合理补偿与技术扶持,从而化解现实阻力,激发基层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市县基层是政策措施的最终落脚点,唯有在这里打通部门协同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将顶层设计的宏伟蓝图,通过扎实的举措,转化为乡村百姓可感可及的美好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