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五方面推出24条具体举措,统筹推进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释放“两新”政策效能,为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与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在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内蒙古在继续做好工业、能源电力、设施农业、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场所的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全区民生和安全需要。重点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并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规范资产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在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结合全区各地消费特点等因素,重点补贴覆盖人群更广、带动效应更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重点实施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三大类补贴。 汽车消费领域,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享车价12%(最高2万元)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10%(最高1.5万元);置换更新新能源乘用车与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车价8%(最高1.5万元)和6%(最高1.3万元),每人限享一次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同样享受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内蒙古将通过增加农村牧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牧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牧区消费便利度,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居民享受政策红利。
在持续完善回收循环利用网络方面,内蒙古将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设备和消费品交售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旗县区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提升自治区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能力。鼓励自治区“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盟市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同时,通过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再生材料等措施,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在持续发挥标准牵引作用方面,内蒙古将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持续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并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严格标准执行监督,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及时报废。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或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
编辑:孙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