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重大工程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和“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抓手,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战略性、引领性和支撑性作用。生态环境重大工程体系遵循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基本规律,由谋划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实施支撑体系三个方面构成,具体涉及工程结构、工程谋划、制度建设、工程科技、成效评估、组织管理、绿色投融资、能力建设等。“十五五”期间为高质量实施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笔者建议,加快建设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重大工程体系。
明确工程结构框架,系统科学开展重大工程谋划
尽快建立结构统一的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结构框架。重大工程结构框架是指由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工程组成的递进式层级结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实施包括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4种类型重大工程,为建设面向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结构框架指明了方向。建议尽快确立一套结构完整、内涵明确、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结构体系,涵盖“一级领域—二级维度—三级类型—四级项目”。一级领域由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五方面构成,从对象、类型、要素、特点等出发,构建出二级维度—三级类型—四级项目的具体内容,用这一重大工程结构体系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美丽建设和“十五五”生态环境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的谋划设计。
强化生态环境重大工程谋划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方法。为解决工程项目谋划难、谋划滞后、谋划成果质量较低的突出问题,“十五五”期间应从谋划方法、管理流程等方面发力。建议尽快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策划指南,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定位导向、资金导向等“五导向”法建立重大工程项目谋划生成方法,编制项目策划设计书,充分分析项目实施依据、重要意义、目标指标、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技术要求、要素保障等,推动重大工程谋划走深走实。各级部门按照“五导向”法自下而上开展工程项目谋划,上级管理部门应发挥协调、审核和统筹作用,加强对下级谋划技术和谋划方向的指导,建立谋划交流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谋划成果的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上级部门应自上而下加强对单体项目的整合,突出不同整治要素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一体化设计。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具有系统性、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谋划项目清单。
加强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重大工程科技创新
按照“一顶四梁八柱”结构加快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改变过去主要依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局限性,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制定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全过程管理指导意见的“一顶”文件,从谋设(谋划和设计)、调管(过程调度与管理)、资保(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的保障)、评宣(综合成效评价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构建起制度体系的“四梁”。在此基础上建立 “八柱”制度,包括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规划编制制度、工程项目“多库融合”制度、实施过程多元监督管理制度、重大工程试点示范管理制度、重大工程投融资管理制度、实施成效综合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宣传与推广制度、工程项目后评价制度等,实现“机制建设—谋划规划—资金保障—跟踪调度—技术创新—评估考核—宣传推广”全链条的贯通一体。
注重科技创新在生态环境重大工程中的设计和落地实施。树立强烈的“工程科技”意识,将生态环境重大工程作为实现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重要载体。重大工程实施不同阶段强化科技性、创新性的管理要求,如策划设计阶段应将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相关要求(如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等)融入工程项目设计中,或者直接设计示范创新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注重细化设计;实施阶段加强科技创新内容的跟踪推进;成效评估阶段应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科技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关键技术经济指标、专利标准制定、社会影响等,通过实施重大工程全面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
建立不同类型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综合成效评估技术方法。当前急需建立一套涵盖不同类型项目的综合成效评估技术方法,剖析不同类型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综合成效”含义,分析影响综合成效取得的主要影响因素,建立共性指标和不同类型工程评价的差异化指标,加快制定成效评估系列技术文件。在此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等方法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建立定量和定性结合的综合成效评估方法,实现对重大工程实施成效的科学规范评估。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区域投融资路径
强化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全过程组织管理与工作机制建设。基于“十四五”期间建立的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组织管理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议“十五五”期间全面延伸至地级市和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稳定的重大工程全过程管理组织队伍,制定全过程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各级管理队伍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针对当前最为薄弱的谋划设计环节,加强领导小组对谋划设计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组建相对固定的工作专班,建立有效的上下联动和不同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谋划设计工作职责分工、强化谋划设计职能考核。通过机构完整、职责明确、联动有效的工作机制的建立,为解决重大项目谋划意识淡薄、主动性差和不会谋划等突出问题提供组织和工作机制上的保障。
大力探索区域生态环境投融资机制创新。建议对现有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导向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格局进行优化,推进财政资金对美丽城市建设中多要素协同综合整治、区域性流域性系统整治、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工程项目进行支持的改革创新,适应当前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的新特点和新需求。加大各金融机构对支撑美丽中国建设重大工程的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尤其是区域性的融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更新改造建设、绿色产业发展、片区旅游开发等各种建设需求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支持区域综合发展。建议地方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等放开对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所需资金的支持,推动解决重大工程前期策划和可行性研究资金缺乏等突出问题。
加强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管理支撑能力建设。建议将生态环境重大工程现代化管理能力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构成内容之一。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生态环境重大工程技术支撑专业团队,加强对理论、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的深入研究,提高全过程技术支撑水平。组建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重大工程专家库。将现有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台账升级成为重大工程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开发重大项目智能谋划功能,集成项目审批、监测、评估等多种功能,应用物联网、AI技术实现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以及实施风险预警。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