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力度又要温度 以更规范方式保持执法严的主基调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8-08 10:14:33 浏览()次

2025年第二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高级研修班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全面总结各地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推进非现场执法的进展成效,系统分析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要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乱问责,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无懈可击,实现减负不减压、松绑不松效。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一环。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规范执法检查旨在破解传统监管模式的深层次矛盾,通过制度优化提升监管效能、释放企业活力。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应充分认识到,“规范涉企执法”与“严格履行职责”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现代化治理的一体两面:前者要求“监管有方”,后者强调“监管有效”。规范执法检查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权益保障机制让执法行为兼具“力度”和“温度”。

同时,企业也应正确认识规范执法检查工作,要明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并不是放松监管。如果企业仍抱着侥幸心理,放松内部环境管理、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不仅会面临严厉的处罚,还会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进程。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将“程序的硬性”与“处罚的刚性”有机结合,才能守住执法的法治底线。对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行为“零容忍”,就是为高质量发展“划边界”。保持严的主基调,对恶意偷排超排、污染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严查快处,才能更好地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因此,规范执法与从严执法务必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查主体要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行政检查事项、确定合理的行政检查方式等措施,遏制乱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坚决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同时要对制定检查方案、出具检查通知书、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笔录、告知企业检查结果等要求逐项落实。

规范执法检查,除实施主体与行为规范外,还需科学压减涉企检查的频次。一方面,落实“综合查一次”机制,对废水、废气、固废等处置及环境隐患等事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检查效率;另一方面,杜绝“师出无名”,确保执法检查“师出有因”——无论是群众信访投诉、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还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经审批的专项执法,均需以法定依据为前提,实现“频次做减法、效能做加法”。

对于从严执法,还要走出思想误区,不能把从严执法与涉企现场检查频次画等号。传统执法中存在大水漫灌、人海战术的情形,不仅使得企业对频繁检查应接不暇、疲于应对,而且导致执法队伍“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这就需要我们转变思维,把有限的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积极探索执法监管新思路,用好非现场监管措施。要通过大数据融合比对、卫星遥感技术、AI模型计算等信息化手段,采用无人机、走航车、红外热成像仪等现代化设备,捕捉问题线索,进一步提高违法问题发现的及时性、精准性,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违法行为利剑出鞘。

编辑:刘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