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集中一次来,帮我们全面梳理出环境问题,提出详实、可操作的整改措施。真的是无事不扰,很暖心也很舒心!”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吴总感慨道。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政执法检查的决策部署,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精准服务、智慧赋能、依法监管,做到了“无事不扰、有事报到”,企业对规范检查、减少频次可感可及,当地客商频频点赞。
“一方面,我们建立用电监控平台、完善自动监控平台,配齐配全执法检测新装备,让科技赋能监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分类监管等制度,执法检查更规范,有效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饶云林告诉记者。
“差异化”分类监管,频次减少了
“以前,作为重点企业,像自动监控、排污许可、危险废物、清洁生产等各种检查都会来我们这里,几乎是有检必来。而现在,每次检查都有正式通知书,会一次性帮助我们梳理环境风险隐患和现场管理问题,当场指导我们如何进行整改。”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一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谢总说道。
近年来,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将“差异化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有机融合,根据排污单位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行业类别和环境管理要求,精准分为A、B、C三类,并根据排污单位信用等级和环境守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抚州市针对不同类别的排污单位,采取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A类企业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为主,坚持“无事不扰”;B类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保持“适度监管”;C类企业市级重点抽查、县级全覆盖,做到“重点盯防”。
“我们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对于违法企业,我们会压实片区执法中队的责任,重点跟踪整改情况。”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级主办章文介绍说。
据了解,抚州对全市3600余家排污单位进行了精准分类,其中A类企业2753家,占比76.47%;B类企业553家,占比15.36%,C类企业294家,占比8.16%。把这三类企业按确定的检查频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非现场”巡查监管,治污精准了
“我们分两期建成了‘抚州用电监控平台’,在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上安装了用电监控终端并联网。”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应急科卢继亮说。
抚州市通过用电监控平台,可以实时监控治理设施用电情况,一旦断电或用电低于阈值,15分钟内会向企业人员推送告警;如果企业未处理,1小时后就会向执法人员推送告警。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能随时随地线上查看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同时,抚州市还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全市210家重点排污单位280个监测点位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8.78%。此外,通过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管理、机动车检验检测等平台进行线索识别,利用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已成为执法人员的常用手段。
“科技赋能执法,具有覆盖面广、线索精准、响应迅速等特点,既减少执法的人力,也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饶云林说道。
抚州用电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平台如果监测异常情况,会第一时间将告警信息推送给企业人员,提醒企业迅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而将环境违法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如果企业不及时处理,执法人员接到告警信息,就可以精准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办理。
记者了解到,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江西省“天工杯”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中,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选派的曹志敏、张安分别荣获“无人机巡查”单项技能比武第一名。
图为抚州执法人员根据执法检查计划检查指导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清单式”依法免罚,包袱没有了
“由于市场不景气,我们的人员流动频繁,环保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没有更新,已经构成环境违法。如果受到处罚,影响订单,优惠政策享受不了,想续贷都麻烦,企业就更难了。现在好了,收到《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这些包袱了。”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一家电子信息企业负责人揭总向执法人员涂小明感谢道。
据悉,早在2022年,抚州就率先出台关于减轻和免予行政处罚的工作规定,明确了25种可免予行政处罚和6种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4年,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紧跟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和上级政策要求,对工作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和进一步优化,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具体细化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水污染类、大气污染类、固体废物污染类和其他污染类等五大类30种“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等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免罚清单’对首违轻微环境违法的情形界定的很清楚,具体办案人员只要根据违法情形,对照这个‘清单’,提出处理建议,很清楚、很方便,不会有争议。”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川大队大队长徐日东升向记者介绍说。
据统计,2024年以来,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14起,减轻或免予企业罚款182余万元,得到了企业普遍赞誉。
如今,“体检式”帮扶、“说理式”执法已经成为抚州环境执法部门的工作常态。
全覆盖“入企扫码”,检查透明了
今年3月13日,抚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入企扫码”应用推进暨培训会,要求市、县行政执法人员都须安装“抚州执法”手机APP;自3月25日起,入企检查时要用“抚州执法”APP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并在平台上填报检查事由、检查情况等相关信息。
“培训后,大家都安装了手机APP,录入了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到企业检查,都要扫码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填报检查信息。”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法规与稽查科张馨月介绍道。
为了规范涉企执法,促进环境执法公开透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常态化开展执法稽查与案件评查,聚焦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和执法程序、证据采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案件办理问题,通过内部案件评查靠前、县区交叉评查、市级专项稽查等方式,全流程闭环监督执法不规范问题。
截至目前,抚州市332名环境执法人员,全部安装了“抚州执法”手机APP,录入基本信息,做到了全覆盖。
同时,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建立了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3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担任生态环境保护和作风问题特约监督员,监督员可以直接向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反映情况,构建起了“政府+社会”的监督格局。
“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让环境监管更加规范透明、更加精准高效,营造更优的环境,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