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非现场监管方式 让执法监督更有效率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24 11:02:46 浏览()次

有网友反映,安徽省某市有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当地有关部门在近日召开的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回应称,经核查,2023年该市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所在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涵盖交通、生态、水务、应急等多领域事项。

尽管企业反映和实际核查比对情况有出入,但平均每月上门五六次,这样的检查、指导、走访、宣传等涉企活动频率也值得注意。深入监管企业进行检查、指导、走访等,指导帮扶企业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等,本无可厚非。但如果频率高了,可能会让企业应接不暇,甚至不堪重负。对企业来说,但凡有检查、走访,少不了迎来送往、现场介绍、材料准备,如此种种,很容易打乱企业的生产经营节奏,增加企业负担。

之所以涉企检查频率高,与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碎片化监管等有很大关系。究其原因,还是传统思维观念在作怪。比如,有的人认为,只要去现场检查了,就说明履职了,即使日后企业出现违法或者安全问题,自己也履职尽责了;还有的人不适应互联网+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认为还是“眼见为实”好。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怎么样,企业最有发言权。营商环境好,企业自然纷至沓来;营商环境差,企业也会用脚投票。营商环境既是地方重要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可以聚企业聚人心,吸引项目流、资金流、人才流,而且可以使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泉得以充分涌流。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指出,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同时,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但还有一些企业仍面临一定的经营困难,迫切需要更为宽松包容的生长空间。

一方面,要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相关部门要当好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店小二”。法治部门应给涉企检查等加装“护栏”,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碎片化监管等涉企检查行为。比如,《四川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的负面清单就明确,严禁对企业乱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跨部门、多层级的协调,统筹合并检查频次和检查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给检查瘦身,为企业减负,让企业把更多精力用在经营上。

另一方面,要改进涉企检查方式。用好分类监管、正面清单、非现场监管等现代管理方式,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成长中的烦恼”。比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环评审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既提升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水平和执法效能,有效防范了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用好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要“利剑高悬”,让监管执法“无时不在”,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