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强化环境风险隐患管控,着力构建严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23 09:24:23 浏览()次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昭通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隐患管控,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着力构建严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郑维江介绍,为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管控,昭通市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举一反三做到“底数清、重点明”,确保问题整改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组织全市执法力量通过异地交叉检查方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开展赤水河重点流域、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医疗机构、危废处置、煤矿、非煤矿采、化工、“两污”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树“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品牌。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458人次,共计检查企事业单位或点位1570个,发现环境问题3457个。

郑维江指出,当前,昭通市还存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管控重视不够,各县(市、区)风险隐患意识不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昭通市将持续强化环境风险隐患管控,构建严密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各分局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管力度,认真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仔细排查,一定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措施、有行动。要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落实常态化管理,从日常中检查发现风险并切实采取措施,深刻认识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查缺补漏,特别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门责任落实等等,要排查到位、整治到位,确保不发生典型案例曝光、追责问责等情况。

认真帮扶,共同推进。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帮扶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六项机制”,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早纠偏。针对可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要迅速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交办相关部门,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全力推动整改清零。

制定方案,跟踪督办。各分局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清单式挂账管理,对需多部门联合监管整改的问题要加强汇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定期调度,跟踪督促整改,定期回头看。

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结合2024年“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对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销号,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及滞后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抓紧推进问题整改。对重点问题突出、敷衍排查、提醒督促整改工作不力的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或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