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更新供水、污水、环卫等设施设备,健全收费调整机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17 00:03:03 浏览()次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广东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预计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方案》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11个领域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同时,建立健全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

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面,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更新改造清单,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

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工作,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针对加装条件成熟的纳入电梯加装清单,制定电梯加装实施方案。在工程施工不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至于商业楼宇的老旧电梯更新,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组织对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商业电梯所有权人确定更新改造清单,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对商业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确保更新后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

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方面,将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复核,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和居民小区供水加压调蓄设施排查评估,编制本地区供水设施改造方案,合理制定改造计划任务,对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全面排查评估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情况,编制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系统更新计划,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增效,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

至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要全面摸排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对于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的更新改造,摸排改造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燃气场站和设施设备。摸排改造存在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及混错接等问题的排水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泵站和闸门、各类排水检查井等排水设施设备。

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方面,全面实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鼓励购置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至于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全面摸排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制定更新改造实施计划,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方面,全面摸排房屋市政工地内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建立设备更新清单,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对于建筑节能改造,摸排改造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健全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方案》要求加强资金保障,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更新等中央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省级专项资金,指导地市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申请专项债券与超长期国债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地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鼓励各地市场监管、商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加强电梯安全评估,支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贴息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此外,要健全费价机制。建立健全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激发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