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15条“硬核”环保措施出台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14 13:51:07 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浙江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15条“硬核”措施,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助企纾困。

审批提速,助推项目加快落地

措施要求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实施评估提前介入、专人跟踪服务、定期调度进度等措施,推行即申请即受理即公示即批复,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件”。

对实施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环保许可事项的,实行“多评合一”,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办理,出具一个批复文件。

开展小微企业“打捆”审批。探索小微园区内同一类型的企业,在明确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开展小微企业“打捆”审批试点,单个项目不再重复环评。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再提速。指导企业开展线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报,预案网上申报审核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4小时办结。

监管优化,实行无事不打扰

结合实际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修订《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适当扩大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适度赋予企业容错空间。

严格执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通过设施设备及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监管;对符合2种情形的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认真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双随机 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从10%提高到15%,减少多头查,重复查,提高执法综合效能。

政策助力,引导绿色高质量发展

措施加强拓宽绿色投融资政策渠道。指导各地加大企业环保治理建设项目申报,争取获得更多的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市、县联动引导区域开发项目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列入省级融资合作项目清单;深化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服务,推行碳排放配额履约保证保险。

要提高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竞得比例。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疫情防控和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排污权指标,实现“应保尽保”。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竞得比例,由现行70%提高到80%。

积极支持低碳试点落地。指导推进磐安省级低碳试点县、武义柳城镇和婺城安地镇省级低(零)碳乡镇、18个省级低(零)碳村(社区)创建,武义全域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

努力打造美丽共富标志性成果。深化“东阳-磐安”“永康-武义”“义乌-莲都”生态版山海协作,推进生态保护联防联控,实现生态资源共建共享,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示范点10个以上,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10个以上,助推山区绿色生态发展。

服务增效,助企纾困解难

针对本地实际,组建生态环境专家帮扶团队。发挥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及生态环境系统内专家人才技术特长优势,组建服务小分队,进企入区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技术指导。

要主动帮助解决企业急难问题。组织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培训,开展“法律六进”志愿服务等活动;指导帮扶企业针对性解决项目审批、竣工验收、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难题。

深入企业服务小微企业危废处置。完善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迭代升级“固废一件事”数治监管平台,促进固废平台交易撮合,减少企业中间管理环节,降低企业处置成本。

不断扩大惠民服务。非营运小、微客车环保检验免检年限从6年延长至10年;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设置20个集中代办点,为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提供编码登记免费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