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23条措施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6-20 12:53:03 浏览()次

为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23条措施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

据了解,这23条措施主要包括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持之以恒抓落实四个方面,内容涉及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创建等多项工作。

其中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要求专人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责任制”,专人专班做好联络服务,委派专家加强全过程咨询指导服务;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开展重大项目对比分析,指导项目选址选线合理避让环境敏感区。开展环评服务到一线,现场解读最新政策要求,为各级政府、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答疑解惑,把项目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前端,避免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创新环评审批方式。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110KV变电站和学校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排污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

为了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推进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施行“一链式审批”等举措,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不跑路。同时要求各市生态环境部门优化监管方式。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清单的,实施“无打扰”式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手段,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远程监管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环保帮扶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常态化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定期组织专家服务团队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要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广西咸新区VOCs共享喷涂中心等“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企业可不单独建设治污设施;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简化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转变资金补助方式,做到应入库尽入库、应支持尽支持。对积极主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有效减少排放的企业,会同税务部门实施环境保护税征收减免。对受疫情影响确实存在困难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协调落实环境保护所得税减免、增值税返还等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出台省内气候投融资相关支持政策;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开展综合环境服务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环保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检测中心等,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环保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设备攻关,加快推动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如何通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措施里就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出8点要求,包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碳市场陕西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积极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内完成35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25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分配制度;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持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汛期、疫情应急期等特殊时段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做好妥善应对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积极推进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推荐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自查自纠机动车限行政策。年内各市区对现行机动车限行政策开展自查,对由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出台的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律限期予以纠正;一市一策开展臭氧攻关。

为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厅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主动服务、主动对接、主动推送;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行业产业主管部门项目联动管理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的要求,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协调联动、政策衔接、严督严查,为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贡献生态环境系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