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07 17:47:21 浏览()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发布会上,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说,《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对比此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此次印发的《行动方案》有了三方面变化: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刘焕鑫说。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回答记者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问时表示,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下一步将主要从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和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苏克敬介绍说,在分区分类推进方面,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苏克敬表示。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行动方案》也对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出要求。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介绍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十四五”时期,将在完善设施设备、强化运行管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三个方面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