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制定秦岭保护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5-28 12:25:37 浏览()次

 “大秦岭区域具有重大的生态、气候、水土、水源、生物多样性等价值,需要对大秦岭区域提供全面的、科学的、长远的立体保护。”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对秦岭生态保护尤为关注。

  秦岭作为我国南北大陆地理的分界线,横跨陕西、甘肃、青海、河南、湖北、重庆、四川共7个省市。狭义上的秦岭,仅限于陕西省南部、渭河与汉江之间的山地。广义上的大秦岭,西起昆仑,中经陇南、陕南,东至鄂豫皖-大别山以及蚌埠附近的张八岭,是长江和黄河流域的分水岭。

  在方燕代表提交的一份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秦岭保护法》的议案中,她建议,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汇聚保护大秦岭的一切积极力量,制定出一部高水平的、切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秦岭保护法。

  首先,保护秦岭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起来,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方燕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秦岭保护法》,就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秦岭的生态文明保护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其次,现有的地方性法律不足以保护秦岭的生态环境。陕西省于2007年出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第一次从地方层面为秦岭保护立法。现行的地方法规,已对秦岭保护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设施建设、城镇乡村建设、旅游开发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强制性约束。然而,方燕认为,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暴露出在秦岭保护上仍然存在管理漏洞。

  最后,需要对重要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保护。秦岭肩负着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职能,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然而长期以来,秦岭一些区域乱占乱建、乱采滥挖、乱排乱放、乱砍乱伐,‘四乱’频发,唯GDP指挥棒下的资源无序开发,造成秦岭部分山体伤痕累累、植被锐减,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过重要批示指示,引起全社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空前的关注。”方燕代表说。

  基于以上几点,她认为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