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部门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4-02 12:47:48 浏览()次

近日,四川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如何科学确定水电站生态流量,解决多部门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数量确定不一致的问题?对于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行政许可中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核定数值不一致的情况,《通知》明确采用最大值;对于行政许可中未明确的,其生态流量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一站一策”方案中认定的值执行。

  《通知》要求,新建、在建、改扩建水电站的建设方案必须包括下泄生态流量方案;已建水电站应制定下泄生态流量运行管理巡查制度,确保正常下泄生态流量。

  《通知》要求,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监管职责,牵头负责对辖区内水电站泄放设施、监测装置运行情况和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

  此外,《通知》还特别强调,对泄放设施及监测装置运行不正常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纳入当地河(湖)长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