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 瓶颈从哪里突破?突破瓶颈 难度有多大?(图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0 14:49:42 浏览()次

 

      2月13日~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陕西视察工作结束时讲话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总书记还提出了“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排放,综合进行城乡环境整治,让三秦大地地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殷切希望和目标要求。 

    如今,陕西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担当,用一项项具体的措施,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图为PM2.5采样设备。 

  本报记者曹俊

    全面建成小康,既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也是实实在在的目标。大气、水、土壤,每一个领域的环境问题,都考验着当代中国的智慧和勇气。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时间的硬约束,即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就必须遵从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时限。现在距离2020年,还有5年。只剩5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是时候倒计时了。 

    那么,瓶颈从哪里突破呢?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指出,“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核心,是改善环境质量。破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瓶颈,必须紧紧抓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用一个关键词概括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改善环境质量;用一个关键词表述公众的迫切期待,还是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把握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给公众更强更直观的获得感。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确定的全面小康目标中,有一段重要阐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个“显著减少”,一个“明显改善”,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硬性要求。

  大道至简。习近平总书记有更生动的表达,“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不管监测多少项指标,不管监测数据要达到什么标准,最重要的是让公众感受到环境质量有改善,这是基本标准,也是至高境界。

  关于全面小康的衡量标准,从不同角度看,有不同的版本,包括经济、社会、环境、制度等多个方面。每项指标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有可统计、可测算的数据来源。在众多指标中,环境质量最大的不同在于,对人的影响具有同一无差别性和直观可感受性。地不分东西南北,人无论老幼贫富,共享同一片蓝天,且通过直观感受几乎就可以评判。

  这种说法似乎不够科学,环境质量的评判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指标体系,也需要依赖科学的数据监测来判断分析。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论数据如何,公众感受似乎更有说服力。

  近年来,舆论经常批评监测数据与公众感受存在差距。从环境保护工作的角度看,这些年迎难而上,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基本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迈出新的步伐,一些重点区域的大气质量、重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都都有提高。监测结果也显示,去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总体上PM2.5平均浓度降低11.1%,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降低了10%~12%,特别是京津冀地区降低了12.3%。但是,公众困惑甚至不满的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在往下走,PM2.5平均浓度的数据也在往下走,为何就是感觉不到,就是看不见水清天蓝?

  对于减排数据和直观感觉“两张皮”的现象,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曾分析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太大,远超出环境容量,无论是水还是大气,“十一五”以来污染物总量减排下降的几个百分点,难以带动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二是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有限,“十一五”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两项,“十二五”是4项。对大气影响比较大的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还没有纳入总量控制范围。水也一样,控制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但是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还没有纳入进去。这是我们现有能力和基础决定的。

  总量控制不能与环境质量改善划等号,原因归原因,道理归道理,人们可以理解,但不会因理解而放弃对美好环境的追求。

  这就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把公众的切身感受与监测数据统一起来。环境质量好不好,不光要看数字达不达标,还要看公众认不认可;监测数字不能自说自话,还要用公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可感知的逻辑来表达。

  北京、山东等地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在北京,沿用了14年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蓝天数”,在3年前退出了历史舞台,区域污染物浓度取而代之,就是要让监测数据与市民感受更趋同。因为“蓝天数”是经过折算的相对指标,而污染物浓度值则更直接。在山东,蓝天白云和看得见星星,已经作为空气能见度的描述性指标写入标准文件,能见度日均值大于10公里且当天超过16个小时能见度大于10公里,湿度日均值高于85%且PM2.5日均值低于0.075毫克/立方米,就视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把专业的监测数据转化为具象的视觉感受,既便于公众理解、判断和监督,也有利于政府提高监测公信力。

    第二,抓住转方式调结构这一根本,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强度,妥善处理环境与发展的深层内在逻辑。 

  正如专家所分析的那样,经济新常态,未必就是环境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演变关系上,只要经济增长仍然没有达到一定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就很难取得对经济增长任务的压倒性优势。经济下行,不一定对结构调整有直接利好,反倒是有走回头路的风险。

  这对环保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既要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又要找准污染治理与经济转型升级、行稳致远的契合点。

  既要调结构,又要稳增长,就要求我们把污染治理对发展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既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又要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就要求我们把发展带来的污染增量,控制在可消化空间之内。这是平衡点。契合点在哪里?就是通过污染治理,倒逼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一五”以来,这个平衡点基本得以维持。如何找准契合点,是今后一段时间,环保工作的主要挑战,也是重大机遇。

  从粗放到集约,从低端到高端,结构调整的任务更加艰巨,肯定会遇到新课题,需要明确怎么看,怎么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与行政命令式推进转型较具弹性相比,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等刚性更强,对于倒逼转方式、调结构的作用也更为明显。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这种优化、倒逼作用更应得到强化。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有保有压,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陈吉宁说,企业要做大做强,特别是做强,不能靠保护落后来实现,要依托提高生产效率,依托技术创新。其重要推手,就是提高环保要求。好的经济政策从来都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保本身也是当前和今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力。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要紧紧抓住法律制度这个纲,用更严厉的环境执法,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倒逼落后产业和产能淘汰升级,打开环保产业市场空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因为只有调结构转方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强度,破解环境资源瓶颈,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遏制环境质量的恶化。

  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通过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环评等,将宏观区划细化落实到可操作层面。要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产业布局和总量,把禁止开发与推进生态补偿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把禁止开发、重点开发与总量控制结合起来,把控开发强度和规模;把优化开发与提升行业生产效率结合起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转方式,调结构,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历史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集小胜为大胜。未来5年是这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若干年,还是这样。

    第三,回应公众期盼,主动作为,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阶段性成果,传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 

  2020年,这是硬约束,没有退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是硬指标,没有商量的余地。未来5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积极回应公众期待,主动作为,让公众感受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事实,树立一定能够突破瓶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

  从战略上说,必须尽快抓出一批公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治理成果。

  对美好环境的向往,人们心中勾勒的场景都很美。日见蓝天白云,夜观皓月繁星。不必讳言,在一些地方,这种景象已经成为奢侈品。比方在北京,年长一点的,会怀念银锭观山的时光,年轻一点的,会对“奥运蓝”或“APEC蓝”津津乐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是2020年,5年之内,要让北京天天都是“APEC蓝”,天天站在什刹海的银锭桥都可以远眺西山,那是不现实的。APEC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达到了50%以上,才有了“APEC蓝”。要使环境质量要出现根本性改善,COD、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必须从现在的两三千万吨级下降到百万吨级。别说5年时间来不及,即使一定要达到,那也代价太高,不划算,不可行,不可能。

  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需要制定合理可期的环境目标,这个目标必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那么,在接下来的5年,我们能期待什么样的环境质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定的全面小康目标,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人们的直观感受可能不太明显。另外两条,一个“显著减少”,一个“明显改善”,自然而然就该成为人们可感知的全面小康的环境目标。

  这两个可感知的目标,也需要更具体。该怎么制定?我们当然希望环境质量能如公众所期,但如果所定目标无论如何都实现不了,也就失去了意义。

  江苏省2013年发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试行),其中对环境质量考核的目标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0%,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60%,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5%。

  全面小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不可能大富大贵。与之相适应,环境质量也不可能超越发展阶段,一步实现根本改变。从总体上说,全面小康社会,应该是从环境超载、环境恶化向压力下降、环境恢复的转折阶段。

  这就要集中力量,优先解决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在这一时期,环境治理要突出重点,步步为营,首先要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降低雾霾天气的出现频率,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现状,消灭湖泊富营养化的“绿油漆”等。起码让公众在感官上舒服些,眼不见,心不烦。

  要实现这样的阶段性战略目标,绝非易事。水源地水质达标、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特别是减少雾霾天气等,每一项都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项都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未来5年,不仅要继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还要新增工业烟粉尘、VOC、总氮、总磷等4种污染物的控制,按照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总量控制。

  按照国务院2013年提出的要求,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按照规划,2017年之前要消灭劣Ⅴ类水,到2020年将城市黑臭水控制在10%以下。这是一项巨大工程,预计今年就需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绿化管网16万公里,基本实现每个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

  在未来5年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既要让公众真切感受环境质量有改善,又要让公众看到政府改善环境质量的坚定信心,看到环保部门的精气神。环保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特别是要用足用好新《环境保护法》,使这部长了钢牙利齿的法律,真正敢啃硬骨头;使这部环保史上最严之法,成为史上执行最严格的法律。

  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保部门必须零容忍。正如陈吉宁强调的那样,要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在严查严处严罚上下功夫,在严厉追究责任上下功夫,对违法行为,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通过严格执法,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向社会传递铁腕治污的正能量。

  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还需要一张科学的设计图和可操作的施工图。从现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5年,基本就是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五年。陈吉宁指出,编制“十三五”规划,要紧紧扭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施质量和总量双管控,加强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科学决策、系统治污,分区分类、分级分项,精细管理,精准发力。重点要攻克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着力健全立法执法、政府履职尽责、改革环境治理、完善社会共治和强化市场机制五大制度。

  陈吉宁说,我们现在的经济模式总体上是粗放式的,环境治理又何尝不是粗放式的呢?现在治理工程主要体现在末端,过去几十年节约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的进步要远远大于末端治理的进步,但是这些红利还没有释放出来。编制“十三五”规划,就是要筹谋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将环保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深度融合,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提升投资保障水平,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正如陈吉宁所指出,我们有我们的优势,包括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可以更好地从上向下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也有后发优势。所以,对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目标,我们充满信心。

  本版文章转载自《新环境》第九期,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