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印发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17 12:04:37 浏览()次

  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用15年左右时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维护以水为核心的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水源涵养能力稳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民族地区人水和谐共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据了解,《规划》依托河流水系脉络,结合功能分区,按照4个片区构建流域水生态保护格局。

  长江流域,面积达16.1万km2,包括沱沱河、当曲、玛柯河等河流。这一流域人口稀少,以传统畜牧业为主,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曲麻莱县以上以封禁保护为主,按照载畜平衡的要求,推进天然林草保护和围栏封育。

  黄河流域,面积为11.9万km2,包括黄河干流以及多曲、曲什安河、隆务河等河流。这一流域省境内下游段水土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经济较为发达,是中华水塔地区城镇、产业和人口聚集区。达日县以上应加强天然草场保护,围栏封育退化、沙化草场,加大对扎陵湖、鄂陵湖、约古宗列曲、玛多河湖泊群等河湖保护力度。

  澜沧江流域,面积为3.8万km2,包括扎曲、子曲、吉曲等河流。这一区域人类活动强度低,生态状况总体稳定,以传统畜牧经济为主。应推进载畜平衡,加大沙化土地防治力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进城镇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绿色灌区建设,着力补齐防洪、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有效保障城乡供水和防洪安全。

  内陆河流域,面积达7.7万km2,包括库赛河等河流。除环青海湖地区外,这一区域人烟极其稀少,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天然状态。环青海湖地区应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减少人类活动的干扰,加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加强退化草原治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加强冰川、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改善入湖水质。其他区域应实施严格保护,保护江河源头、湖泊湿地、草原林地等原始生态系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扰动破坏,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

  同时《规划》以源头保护为重点,以涵养水源为核心,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构建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的纵向格局,提出源头保育区“禁”、涵养保护区“治”、和谐共生区“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