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发生的部分水污染事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7 23:16:33 浏览()次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导致沱江江水变黄变臭,氨氮超标竟达50倍。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左右。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

  2004年5月初,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纸业公司顶风作案,违规偷排、超标排放造纸黑液,致使沱江再次遭到严重污染,造成死鱼12万斤。随后,眉山市对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停排处理,切割了全部生产蒸球,彻底切断了污染源。

  2006年

  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经调查,造成此次污染的祸首是上游3家化工厂排放工业污水,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湖南省政府报告及时,就污染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原国家环保总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实施污染防控。

  吉林牤牛河水污染事件

  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蛟河市吉林长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约10吨工业废液倾入吉林市牤牛河,主要污染物为N、N-二甲基苯胺、4-氨基-N、N-二甲基苯胺,引发了严重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此次污染事件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原国家环保总局的协调、指导下,吉林省和吉林市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将污染控制、消除在松花江支流牤牛河内,未对松花江造成污染。

  事故发生后,吉林市政府立即责令长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吉林市公安部门立即将企业法人、肇事司机等有关责任人刑事拘留,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终,肇事司机等两名直接责任人均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

  2007年

  太湖、巢湖、滇池暴发蓝藻危机

  从2007年5月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连续高温高热,导致太湖蓝藻在短期内急剧暴发,令水源水质迅速恶化。进入6月,巢湖、滇池也出现蓝藻。

  江苏沭阳水污染事件

  2007年7月2日下午3时,江苏沭阳县地面水厂发现,短时间内,大流量的污水侵入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经检测,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为每升28毫克左右,远远超出国家取水口水质标准。20万人口用水受到影响。

  来自于宿迁市上游境外的客水污染团7月1日进入新沂河沭阳段,最大流量达到350立方米/秒,超过平时6倍,氨氮浓度超标34倍。

  同年7月3日,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原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部分同处一个流域内污染严重的县市或工业园区同时“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2008年

  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2008年6月以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被测出水体中的砷浓度严重超出饮用水安全标准,直接危及两万人的饮水安全。从7月8日起,沿湖周边民众及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

  同年9月12日,云南省政府决定对阳宗海实施“三禁”,即禁止饮用、禁止游泳、禁止捕捞水生产品。云南省决定采取措施查处污染企业,启动综合治污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使阳宗海水质恢复正常。

  因这起污染事件,云南省对26名政府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对12人予以免职处分。为强化环境执法,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保护分局,这一机构设置在全国尚属首次。

  2009年

  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来水水源受到酚类化合物污染,江苏省盐城市大面积断水近67小时,20万市民生活受到影响,占盐城市市区人口的2/5。据调查,盐城市标新化工厂为减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吨化工废水,最终污染了水源地。

  事后,这家厂两名负责人因“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我国首次以这一罪名对环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处罚。

  山东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东沂南县亿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获批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阿散酸,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废水存放在一处蓄意隐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当地降雨,这家公司用水泵将含砷量超标2.7254万倍的废水排放到南涑河中,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事后,3名涉案负责人被分别判刑,并被判共同赔偿国家3714万元的经济损失。

  陕西汉阴尾矿库塌陷事故

  2009年8月29日、30日,陕西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约8000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险情导致尾矿库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汉阴县水源地观音河水库水质。

  2010年

  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事故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但紫金矿业却将这起污染事故隐瞒9天才进行公告,并因应急处置不力,导致7月16日再次发生污水渗透。

  2010年9月21日,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发后,当地多名官员被停职检查或责令辞职,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8日,福建省环保局对紫金矿业作出罚款956.3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松花江化工桶事件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两家化工企业的仓库被洪水冲毁,7138只物料桶被冲入温德河,随后进入松花江,污染带长5公里。为防止危机扩大,沿岸出动上万人拦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断。

  2011年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

  2011年8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将5222.38吨重毒化工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珠江源头南盘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农村77头牲畜死亡,并对周围农村及山区留下长期的生态风险。

  2014年

  江苏靖江水污染事件

  2014年5月9日上午,江苏省靖江市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异常停止供水,全市近70万人的生产、生活因此受影响,并引发了抢水潮。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因及时应对:第一时间启用备用水源,5月11日上午恢复正常供水。

  据介绍,已经基本可以认定造成靖江水污染的原因是犯罪式排放、倾倒危废行为。案件已移交警方调查。

  本文由本报记者文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