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是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在印刷、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8个行业先行先试。这一政策信号的释放,清晰传递出国家层面将遏制VOCs排放作为推动空气质量改善重要抓手的坚定决心。
政策指向明确,试点行业自当闻令而动,而未列入试点的涉VOCs企业也不应作壁上观,要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将减排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在众多VOCs减排路径中,源头替代无疑是最彻底、最具长远效益的治本之策。笔者在调研中注意到,家具、汽车制造等涉及喷漆环节的涂装行业,正通过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的“油改水”实践,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减少VOCs排放的路径。水性漆以水为主要溶剂,不含苯、甲醛等有毒物质,施工环境清新安全;油性漆则以有机溶剂为介质,从施工到干固全程释放刺鼻有害气体,是VOCs的重要工业来源。正因如此,推动涂装行业“油改水”是减少VOCs排放的有效举措。
然而,“油改水”绝非一道简单的替换题,它涉及设备适配、工艺调试、成本控制乃至固废管理等一系列现实挑战。如何让政策温度转化为企业行动的热情?笔者在一线调研中梳理出3条环环相扣、梯次推进的建议。
重点帮扶,打造源头替代标杆企业。邀请涂装行业治污专家到辖区代表性企业进行技术帮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适用性改装,实现水性漆对油性漆的完全替代,并将完成替代的企业列为行业治污标杆。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总结遇到的困难及对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等,为接下来推进辖区其他涉VOCs企业实现“油改水”扫清障碍。
组织观摩,全面推进源头替代。组织辖区涉VOCs企业负责人到标杆企业观摩,实地了解加工车间的生产工艺流程,直观感受“油改水”后车间没有刺鼻性气味、空气变得清新等环保成效,让企业负责人亲眼看到企业转型发展的可循之路,坚定他们采用绿色发展模式的决心和信心。
政策引导,激发源头替代积极性。因地制宜,出台系列鼓励性措施,如行动积极、较快完成源头替代的企业,可申请美丽蓝天专项补贴;全面完成源头替代且现场管理达标的生产线,可申请末端治理设施豁免管理,合规停运治污设备生产;水性涂料产生的废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按一般固废处理等。
从树立样板到经验扩散,再到政策引导,环环相扣,梯次推进,可加速涂装行业“油改水”的进程,为持续削减VOCs排放、有效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油改水”并非万能药。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对水性涂料的适用性差异很大,部分高性能涂装场景仍依赖特定溶剂型涂料。因此,政策设计需留有余地,鼓励技术百花齐放,避免“一刀切”式强制替代。
编辑:李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