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环境管理工作实践中,笔者发现,个别企业为确保氮氧化物(NOx)稳定达标,出现过度依赖喷氨脱硝技术的问题。虽然实现了NOx达标排放,却因氨逃逸造成二次污染,加剧了细颗粒物(PM2.5)生成,成为制约一些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问题之一。
逃逸的氨不仅会降低脱硝系统效率,还会作为核心载体与烟气中的硫酸、硝酸等反应,形成硫酸铵、硝酸铵等细颗粒物,这些细颗粒物是形成大气气溶胶的主要因子。同时,这些含氨的腐蚀性物质会逐渐腐蚀设备本体,缩短其运行寿命。
氨逃逸增加,一方面是工艺选择造成的结果。当前北方多地65吨以上燃煤锅炉多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工艺,这一技术本身脱硝效率有限、氨利用率偏低,企业往往采取过量喷氨的办法,解决锅炉运行负荷波动导致的脱硝效率不稳定问题。
另一方面,是监管存在盲区造成的。未参与反应的氨一部分被粉尘吸附,随灰渣排出环境,而当前除尘灰管理未充分考虑氨残留问题。另一部分进入脱硫塔后与喷淋水反应生成铵盐,因铵盐在脱硫液中溶解度高、难回收,长期积累后随脱硫液滴排入大气,促使形成气溶胶带来大气污染。
鉴于此,笔者认为,遏制氨逃逸需要抓好三个强化。
一要强化技术帮扶与精准排查。氨逃逸具有专业性强、隐蔽性高的特点,基层监管人员常因技术能力不足导致问题漏判。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环科院、地方高校等科研力量优势,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下沉帮扶。带领基层管理、监测、执法人员直奔企业生产现场,通过实践学习掌握氨逃逸识别判断、监测方法等核心能力。可以研究改变仅关注气态氨的传统检测模式,改用氨逃逸总量核算法,通过检测喷氨前后烟气NOx浓度变化推算脱硝用氨量,再比对喷氨总量得出真实逃逸量,精准锁定超标源头。同时针对基层和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讲解SNCR工艺优化、负荷波动下的喷氨量动态调节等实用控制技术,推动监管能力与企业治污水平同步提升。
二要强化问题整改与闭环监管。对排查发现的氨逃逸超标问题,一方面,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超标倍数、排放情节等,依法采取处罚措施,以刚性约束形成震慑;另一方面,要避免一罚了之。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专家为企业量身定制整改方案。同时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措施可落地、可追溯。整改完成后需及时开展跟踪复查,核实氨逃逸浓度、灰渣及脱硫液管理等关键指标,形成发现问题、制定方案、整改落实、复查核验的闭环管理。
三要强化部门联动与长效监管。氨逃逸治理涉及工艺优化、设备监管、末端处置等多个环节,单靠生态环境部门难以长效推进,需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协同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推动管理、监测、执法数据互通,实现从喷氨量调控到末端排放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要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协作,推动企业采用高效脱硝技术替代传统SNCR工艺,通过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降低喷氨需求。此外,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脱硝设备质量监管,严防劣质设备导致的氨利用率偏低问题。积极推动税务、金融部门将氨逃逸控制水平与环保税减免、绿色信贷审批挂钩,以经济杠杆激励企业主动投入氨逃逸治理,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