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部门要帮扶企业在环境治理上主动作为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9-27 18:51:59 浏览()次
  •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许多企业坚持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直面问题,主动作为,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最终实现华丽转身。如山东某药业公司,不仅配备了专业的生态环保人员队伍,而且长期聘请专家顾问团队指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学习与考察中,这家企业都积极参加,始终坚持生态环保先行,主动转型,最终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然而,也有一些企业因循守旧,出于惯性思维常与监管部门“打太极”。面对问题消极应付、虚假整改,最终在市场竞争中陷入被动。面对企业不愿配合治污的情况,基层执法人员要架好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赢得企业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理解和尊重。

    一是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思想转变。生态环境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是粗放式发展观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突出表现,这种情形在个别地方的市场主体中仍较为普遍。作为执法部门,要着力帮助这些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环境意识,帮助企业负责人首先在思想上实现转变,让企业负责人充分认清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自身的差距,在环境治理上主动作为。对主动实施绿色转型存在困难的企业,要加大帮扶力度,采用对口支援、精准帮扶的模式开展跟踪指导,分类施策。针对复杂问题可聘请专家团队综合研究,帮助企业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实现绿色转型。建立末端淘汰制,对长期违法排污及主观上恶意违法、屡教不改的污染企业,应坚决依法淘汰出局。

    二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用好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大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发挥优质企业的市场引领作用。对守法守信的企业健全配套激励机制,如采取简化审批流程、停限产豁免、贷款政策优惠等激励政策,给企业送上“定心丸”。将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作为规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实行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部门协作,对长期违法生产、恶意排污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增加违法成本。

    三是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搭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与企业的交流平台。督促环保行业协会多开展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各行业环保技术需求,通过技术交流与先进经验推广、环保技能培训等形式,搭建起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同时,积极发挥环保优质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不同行业企业间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增强企业参与环保技能学习的主动性。

    四是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生态环境执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禁止“一刀切”,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多进行换位思考,对企业主观故意与过失违法应予以区分,面对企业环境问题,多提建设性建议。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将普法贯穿始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企业治污重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努力实现精准普法。持续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环境法规知识宣传,结合企业实际,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